三司开拆司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设判司官一人,以朝官充任。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,置籍登录,然后转发三部,兼领发放、勾凿、催驱、受事司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的文籍,发放以付三部,兼掌发放、勾凿、催驱、受事。判司官一人,以朝官充任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设判司官一人,以朝官充任。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,置籍登录,然后转发三部,兼领发放、勾凿、催驱、受事司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的文籍,发放以付三部,兼掌发放、勾凿、催驱、受事。判司官一人,以朝官充任。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户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,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,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度支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。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记
使职名。见“监中外官考使”。
官名。隋、唐、五代关津次官,隋朝上关所置正九品、中关从九品上。唐朝上关置二员,正九品下; 中关置一员,从九品下,掌付事、勾稽、监印、省署钞目,通判关事。
衙门、官署。唐代封演《封氏闻见记公牙》:“近代通谓府廷为公衙,公衙即古之公朝也。字本作牙。”
官名。金朝宣徽院置,正五品,位同知宣徽院事下。元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复置二人,正四品,位签宣徽院事下。官名。金置,为宣徽院副长官,品位在使及同知宣徽院事之下而在判官之上。与使等共掌朝会、燕享、殿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太子左、右卫坊,位在太子内直备身正都督之下。从五品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北洋政府始置,属外交部,掌理关于国际联合会和其他国际组织,国际会议,条约之研究、撰拟、解释及有关条约的法律,国际法的研究等事项。司的长官为司长,下设佥事、主事,分理
官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左一护军府长官,各置一员,正四品下,掌率本府统军以下侍卫陪从。
爵名。战国秦置,为二十等爵第一级,仅高于士卒,言其异于士卒,故曰公士。秦及西汉因之。宋朝亦置。太宗端拱二年 (989) 赐诸州高年长者百余人公士爵。1、爵名。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一级,即最低一级,仅高于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孙权黄龙元年(229)立孙登为太子,置左辅、右弼、辅正、翼正都尉,以辅佐太子,称太子四友。陈表自中庶子转此。参见 《三国志·孙登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为太子四友,掌辅佐太子。《三国志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