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京国子监
见“西京国子监”。
见“西京国子监”。
官名。汉朝辽西有盐官,设长以主之。《汉书·王尊传》: “太守察尊廉,补辽西盐官长。”官名,汉置,掌管辽西盐官。《汉书·王尊传》:“太守察尊廉,补辽西盐官长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为春官府典命中大夫属官。北周沿置。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李孝伯传》“(自中散)迁秘书奏事中散,转侍郎、光禄大夫。”为任职于秘书省的奏事中散。参见“奏事中散。”
官名。辽朝置,为东路都统军使司长官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法部的副长官,见“法部”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会计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。奏补。掌管本司事务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于广西省置一人,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
官制用语。秦汉凡官吏治绩最优者称“最”,最劣者称“殿”。治绩依据租赋徭役课征,刑狱治理等,由丞相御史评定殿最,奏报皇帝。最者予以赏赐或迁升,殿者则予惩处或贬职。官制用语。1、考核官吏的政绩或军功,上等
参见“廪牺令”。官署名,金朝置,掌荐牺牲及养饲等事。其官有令、丞,有太庙令、丞兼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宋朝吏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