龚家路镇
即今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西北龚路镇。清光绪 《江苏全省舆图》: 川沙县西北有 “龚家路”。
即今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西北龚路镇。清光绪 《江苏全省舆图》: 川沙县西北有 “龚家路”。
在今江苏溧水县南二十五里蒲塘村。清光绪 《江苏全省舆图》 溧水县: “蒲塘镇在城南二十五里。”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北部,东依大容山,北界桂平市。面积95平方千米。人口5万。镇人民政府驻蒲塘圩,人口4
在今甘肃玉门市赤金镇北。《元和志》 卷40玉门县: 独登山 “在县北十里。其山出盐,鲜白甘美,有异常盐,取充贡献”。
唐置,属凉州姑臧县。在今甘肃民勤县西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 凉州姑臧县: “西北百六十里有武安戍。”唐置,在今甘肃省民勤县西南腾格里沙漠西边缘。属武威郡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四》载:“凉州武威郡,中都督府。
在今湖北鹤峰县东南百余里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鹤峰直隶厅:“山羊隘旧属湖南慈利县,雍正时来属,设巡司驻之,后移白果坪。”
在今广西桂平县西北一百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8桂平县: 勒马寨,“成化二年,韩雍平大藤峡,议移周冲巡检司于勒马滩,即此”。
在今陕西延安市东南临镇附近。隋大业十二年 (611) 曾移临真县治此。
元至元十三年 (1276) 置淮西道宣抚司,十四年 (1277) 改为淮西道宣慰司。治所在庐州路(今安徽合肥市)。大德三年 (1299) 与淮东道宣慰司合并为淮东淮西道宣慰司,徙治扬州路 (今江苏扬州
即今浙江鄞县南姜山镇。清光绪《鄞县志》 卷2 《市镇》 引 《乾道图经》 称: 宋代县南有姜山里、姜山村。并载: 姜山村 “距城二十五里”。
本高句丽建。在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北木奇镇。《晋书·慕容皝载记》:东晋咸康七年(341),慕容皝从南道南陕伐高丽。慕容翰与高丽王剑“战于木底,大败之”。即此。唐置木底州于此。
清顺治十六年(1659)置,治所在云南府(即今云南昆明市)。辖境比今云南省稍大。辛亥革命后废府,治昆明县(今云南昆明市)。1922年治所称昆明市。简称滇或云。在中国西南部,西部和南部与缅甸、老挝、越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