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乾隆十八年(1753)设,属蒙古科布多。旗府驻地即今蒙古国乌布苏省乌兰固木。
①三国吴置,属交趾郡。治所在今越南河北省北宁县。《水经· 叶榆水注》: “南越王知不可战,却军住武宁县。按 《晋太康记》 县属交趾。” 南齐以后废。唐武德四年 (621) 复置,属龙州。贞观六年 (6
明正统五年(1440)升瓦甸长官司置,属金齿军民指挥使司。治所在今云南腾冲县东北七十六里永安街。嘉靖元年(1522)属永昌军民府。清废。明正统五年(1440年)升瓦甸长官司置,治今云南省腾冲县东北瓦甸
北魏平城内宫殿。在今山西大同市东北。《魏书·太祖纪》:天赐六年(409)十月,“帝崩于天安殿”。即此。
在今山西垣曲县东南六十里东滩村,黄河渡口。《清一统志· 绛州一》: 济民渡 “在垣曲县南黄河南岸 (原文误,应为 “北岸”),至渑池县界”。
金天会二年(1124)刘豫置,治所在牟平县(今山东烟台市东南宁海镇)。辖境相当今山东省大姑河以东地区。大定二十二年(1182)升为宁海州。金天会二年(1124年)刘豫置,治牟平县(今山东烟台市牟平区)
即今江苏吴县西北五十里金墅。地处金墅港入太湖之口。清光绪 《江苏全省舆图》 长洲县:“金墅镇在城西北五十里。”
明置,属昌黎县。在今河北昌黎县南二十里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昌黎县: “又有蒲泊,旧产盐,置惠民盐场于此。” 清并入归化盐场。
在今河南灵宝市西北。《史记·封禅书》:“黄帝采首山铜,铸鼎于荆山下。” 荆山应在今陕西境内。但后人亦有人认为在此者。《元和志》 卷6湖城县: “荆山,在县南。即黄帝铸鼎之处。” 《明一统志》卷29河南
在今广西桂平县西北八十里黔江中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 108 桂平县: 碧滩,“成化初,韩雍议峡江百里有上中下三滩,上曰勒马、下曰献俘、中曰碧滩。即而议置武靖州及移思隆巡司于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