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门千户所
明洪武二十年 (1387) 置,属永宁卫。治所即今福建金门县西南金门旧城。清顺治十四年 (1657) 废。《明通鉴》 附编: 清顺治七年 (1650)秋八月,“明郑成功取厦门、金门”。即此。
明洪武二十一年(1388年)置,治今福建省金门县东南金门旧城。属永宁卫。清顺治十四年(1657年)废。《明通鉴》:清顺治七年秋八月“明郑成功取厦门、金门”,即此。
明洪武二十年 (1387) 置,属永宁卫。治所即今福建金门县西南金门旧城。清顺治十四年 (1657) 废。《明通鉴》 附编: 清顺治七年 (1650)秋八月,“明郑成功取厦门、金门”。即此。
明洪武二十一年(1388年)置,治今福建省金门县东南金门旧城。属永宁卫。清顺治十四年(1657年)废。《明通鉴》:清顺治七年秋八月“明郑成功取厦门、金门”,即此。
在今山东东明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6东明县: 普河 “大河余流也。《志》 云: 县四面俱有护城壕堤,惟北门堤外有普河一道,当河南黑阳山下流,岁久冲淤,渐成巨浸,因筑堤以防其冲啮”。
又名苌道城。即今河北廊坊市旧州乡西北五里北常道村。《三国志· 魏书 · 三少帝纪》: 甘露三年 (258),陈留王奂 “封安次县常道乡公”。即此。即“常道乡”。
在今河北临漳县西南三台村。东汉末曹操所筑。为邺都三台之一。《三国志·魏书 ·武帝纪》: 建安十八年 (213),“作金虎台”。《水经·浊漳水注》: “金虎台,高八丈,有屋百九间。” 北周毁,今仅存土阜
即今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东毕克齐的简称。或作毕七沁。蒙古语意为写字的人或文书。清范昭逵《从西纪略》载:“毕七沁,犹华言能书者。传言,元太后命汉官写经,年久不归,安土于此。今人毕其后。蒙古以物名地,率多类此
在今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东北,与蒙古国接界。《清一统志·镇西府》: 哈布山 “在府西北四百里。四围皆沙碛,自此西行为准噶尔旧疆交界处”。
即今江苏建湖县西北高作镇。旧属盐城县。清光绪 《盐城县志》 卷1: 高作庄在 “县治西北约百里”。
北宋崇宁三年 (1104) 置,属虢州。治所在栾川冶镇 (今河南栾川县)。金海陵王贞元二年(1154) 废。1949年析嵩县、卢氏县复置,属河南省。在河南省西部、伊河上游。属洛阳市。面积 2185
在今广西鹿寨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09洛容县: 高天砦 “在县东。自砦而东百二十里至平乐府修仁县。旧为盗贼出没处”。
从辽宁锦西 (今葫芦岛市) 至杨家杖子。长36.2公里。为北宁铁路支线。1940年动工修筑,次年通车。
即内蒙古昭乌达盟扎鲁特右翼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