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乡卫
明洪武二十年 (1387) 置,在今浙江苍南县东南四十六里金乡镇。清康熙九年 (1670)废。
明洪武二十年(1387年)置,治今浙江省苍南县东部。属浙江都司。清康熙九年(1670年)废卫置镇。
明洪武二十年 (1387) 置,在今浙江苍南县东南四十六里金乡镇。清康熙九年 (1670)废。
明洪武二十年(1387年)置,治今浙江省苍南县东部。属浙江都司。清康熙九年(1670年)废卫置镇。
在今广西兴安县西三十里。明置巡司于此。
在今四川盐亭县西南。《晋书·毛璩传》:东晋末益州刺史毛璩东讨桓振于江陵,会参军谯纵作乱,“璩时在略城,去成都四百里,遣参军王琼讨反者,相距于广汉”。
即今广东连州市西北六十里东陂镇。清光绪《广东舆地全图》:连州西北有东陂堡。
即今江西兴国县北五十里崇贤乡。明嘉靖《赣州府志》 卷5: 兴国县有崇贤市。清同治 《江西全省舆图》 卷9: 兴国县北有崇贤墟。
在今四川剑阁县东北剑门镇剑门关。东晋常璩《华阳国志·汉中志》: 汉德县 “有剑阁道三十里,至险,有阁尉”。《水经·漾水注》: 清水 “又东南径小剑戍北,西至大剑三十里,连山绝险,飞阁通衢,故谓之剑阁”
北宋置,属河间县。在今河北河间市境。
清乾隆年间置,在今哈萨克斯坦斋桑泊西北卡兹纳科夫卡附近。清徐松《西域水道记》卷5:额尔齐斯河“札哈苏二淖尔皆周数十里,南北相去里许,两淖尔间置卡伦”。《塔尔巴哈台事宜》卷3:扎哈苏淖尔卡伦“在霍通哈尔
西汉元鼎六年(前111)置,为十三部刺史之一。辖境相当今广东、广西大部及越南中部、北部地区。东汉改为交州。西汉武帝所置十三刺史部之一。辖区约原南越地即今广东、广西大部和越南北部、中部。无定治。一说治苍
在今宁夏灵武县东南。明嘉靖 《宁夏新志》 卷3灵州守御千户所: 蒲草湖在 “州南一十里”。
在今江苏昆山市东南三十六里。《清一统志·苏州府一》:瓦浦“元大德八年,都水任仁发西自瓦浦,浚吴淞旧江,东至嘉定石桥洪,迤逦入海。《新志》,西通奣子浦,西南通夏驾浦,东出鸡鸣塘,县境东南之水,皆以此为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