邑梅河
即今四川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西南梅江河。清光绪《秀山县志》卷1:太阳山在“县西一百三十里。邑梅水出焉,东南流五十里屈废邑梅司北”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秀山县:“邑梅河在东南,有红河溪会嘉塘河东北流注之, 又与北河合。”
即今四川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西南梅江河。清光绪《秀山县志》卷1:太阳山在“县西一百三十里。邑梅水出焉,东南流五十里屈废邑梅司北”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秀山县:“邑梅河在东南,有红河溪会嘉塘河东北流注之, 又与北河合。”
①秦置,属陈郡。治所即今河南新蔡县。西汉属汝南郡。西晋属汝阴郡,惠帝时为新蔡郡治。北齐为广宁郡治。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改为广宁县,为舒州治。仁寿元年 (601) 改为汝北县。大业三年(607)
在今台湾省屏东县南。清康熙间高拱乾《台湾府志》卷2:下淡水社“离府治二百四十里”。又作麻里麻仑。在今台湾省屏东县西南,以傍下淡水溪得名。清凤山县丞驻此。
唐武德四年 (621) 置,属乐州 (一说隋末萧铣置)。治所在今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东三里凤凰山下。贞观八年 (634) 属昭州。北宋太平兴国元年 (976) 移治北乡龙渚市。南宋属静江府,景定五年 (
亦名本州站。元置,即今辽宁沈阳市老城。
北魏置,治所在今河南泌阳县东北。隋开皇初废。
明洪武四年(1371)改东胜州置,属山西行都司。治所在今内蒙古托克托县西。二十五年分置左、右、前、中、后五卫。次年罢前、中、后三卫。永乐元年(1403)左卫内迁至今河北卢龙县,右卫内迁至今河北遵化市,
亦作上甲郡。南朝梁置,治所在上甲县(今湖北郧西县西南夹河镇)。北周辖境相当今陕西洵阳、白河二县及湖北郧西县部分地。隋开皇初废。即“上甲郡”。
即郏店市。在今上海市青浦县东北十五里郏店。
金贞元元年 (1153) 置,为火山军治。治所在今山西河曲县东南。大定二十二年 (1182) 为火山州治。后为隩州治。兴定四年 (1220) 移治黄河滩许父寨 (今河曲县城附近)。蒙古至元二年 (12
清置,属丽水县。即今浙江丽水市西南三十四里碧湖镇。清时有县丞驻此。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西南部、大溪西岸。面积83.3平方千米。人口4万。镇人民政府驻碧湖,人口1万。因原名湖泊,湖水清澈,故名。19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