蒲台 (臺) 县
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置,属棣州。治所在今山东滨州市东南蒲城乡。大业初属渤海郡。唐贞观六年 (632) 废。七年 (633) 复置,属棣州。五代周显德中属滨州。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(1012)省。金复置,仍属滨州。元属般阳府路。明属滨州。清属武定府。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。1928年直属山东省。1956年撤销,并入博兴县。
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置,属棣州。治所在今山东滨州市东南蒲城乡。大业初属渤海郡。唐贞观六年 (632) 废。七年 (633) 复置,属棣州。五代周显德中属滨州。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(1012)省。金复置,仍属滨州。元属般阳府路。明属滨州。清属武定府。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。1928年直属山东省。1956年撤销,并入博兴县。
又名五台、仓台。在今新疆巴楚县西南阿克萨克马热勒乡。《清一统志·叶尔羌》:阿克萨克玛拉尔台在“阿朗格尔台东北八十里”。
明洪武十九年(1386)改东宁等千户所置,属辽东都司。治所在今辽宁辽阳市老城。明末废。明洪武十九年(1386年)置,治今辽宁省辽阳市老城。清废。
在今北京市门头沟区西二十八里。《明史·华云龙传》:洪武三年(1370),云华上言:“王平口至官坐岭隘口九,相去五百余里。俱冲要,宜设兵。”明弘治年间于此筑城。清设巡司。
在今江苏铜山县东北九十里。《清一统志·徐州府一》:运铁河,“宋置利国监铁冶,凿河以通舟楫,久淤。明嘉靖二十年,因运河涸,复浚,通于新挑沟,又西南合境山沟”。
即今广东高要市东金利镇,东临三水市界。明万历 《广东通志》 卷46: 高要县有金利墟。清嘉庆二十一年 (1816) 移县丞驻此。在今广东省高要市东金利。清嘉庆二十一年(1816年)移高要县县丞驻此。
即今四川三台县西北刘营镇。清嘉庆《四川通志》卷89三台县:刘家铺“在县北六十五里”。
在今吉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西,对岸为朝鲜境。清张凤台《长白征存录》卷3:“大小冷沟子,改名景和乡。沟与韩国黑河对口。黑河即长津江,为咸兴南道最大之水。”
又作济龙宗、吉隆宗。即济隆城。今西藏吉隆县东南吉隆。
在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至清水河县之间黄河上。《资治通鉴》:南朝梁中大通六年(534),高欢攻宇文泰,“遣恒州刺史库狄干等将兵四万自来违津渡”。胡三省注:“自恒州渡来违津,其地当在平城之西,河津之要也。自
民国初并栟茶、角斜二场置,在今江苏海安县东六十二里角斜镇。设场知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