荔江
即今广西荔浦县南之荔浦河。《元和志》 卷37荔浦县: “荔江水在县南一里。” 《明史·地理志》荔浦县: “又荔江在南,下流入漓江。” 清康熙 《荔浦县志》 卷1: 荔江 “水色如荔,故名”。
即今广西荔浦县南之荔浦河。《元和志》 卷37荔浦县: “荔江水在县南一里。” 《明史·地理志》荔浦县: “又荔江在南,下流入漓江。” 清康熙 《荔浦县志》 卷1: 荔江 “水色如荔,故名”。
明洪武二年 (1369) 改思明路置,属广西行中书省。治所在今广西宁明县东明江镇。后属广西布政使司。辖境相当今广西宁明县附近地。清雍正十一年 (1733) 废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改思明路置,治今
即今甘肃安西县西南六十里瓜州口。《清一统志·安西州》:安西驿“西南至瓜州口驿六十里”。
唐贞观元年 (627) 置,治所在端溪县(今广东德庆县)。辖境相当今广东德庆、郁南、云浮等市县地。贞观十一年 (637) 废。唐贞观元年(627年)置,治端溪县(今广东德庆县)。十一年废。
即今河南辉县市西二十四里赵固乡。清尹耕云 《豫军纪略》 卷2: 咸丰四年 (1854) 十月,辉县民戴蓥等“在县西二十五里赵固镇设局,胁众花户抗纳钱漕,烧毁粮差房屋”。古镇名。在今河南省辉县市西南赵固
即今江苏姜堰市。《清一统志·扬州府二》: 姜堰镇 “在泰州东四十五里。运盐河所经”。1949年泰县迁治于此。1994年改设姜堰市。在江苏省姜堰市中部偏东。市人民政府驻地。面积67平方千米。人口16.6
元于大坝都掌地置,属永宁路。治所在今四川兴文县南大坝镇。明洪武中废。成化四年(1468)置太平长官司。元置,治今四川省叙永县西南大坝。明初废。
在今湖南洞口县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81武冈州“风门山”条下:“《志》云,州北百八十里有角尖山。山有二,曰大角尖、小角尖,其状如角,周围森耸,路通沅江。”
即今河北唐山市北十五里缸窑乡。清同治《畿辅通志》卷49滦州图:西南有缸窑镇。
明代属车里宣慰司。即今云南勐腊县西南六十八里勐满镇。傣语 “勐” 为地方,“莽” 为不像样子,意即不像样子的地方。因佛教传说得名。
即今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。清光绪 《奉天全省地舆图说图志》 凤凰厅图: 北有草河长。民国徐曦 《东三省纪略》 卷10奉天省矿产表:本溪县草河掌产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