疏勒府
清光绪二十八年 (1902) 改疏勒州置,治所在喀什噶尔新城 (今新疆疏勒县)。辖境相当今新疆喀什、疏勒、疏附、岳普湖、伽师、阿图什、乌恰等市县地。1913年改为疏勒县。
清光绪二十八年(1902年)升疏勒州置,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。辖境相当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、疏附、伽师、巴楚等市县地。1913年废,以直辖地置疏勒县。
清光绪二十八年 (1902) 改疏勒州置,治所在喀什噶尔新城 (今新疆疏勒县)。辖境相当今新疆喀什、疏勒、疏附、岳普湖、伽师、阿图什、乌恰等市县地。1913年改为疏勒县。
清光绪二十八年(1902年)升疏勒州置,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。辖境相当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、疏附、伽师、巴楚等市县地。1913年废,以直辖地置疏勒县。
即今湖南宜章县东北六十里赤石乡。明、清置巡司于此。在广东省海丰县西部偏南。面积278平方千米。人口1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赤石,人口 2200。驻地初名日隆圩,清中叶改今名。镇以驻地为名。1953年属鲘
1913年由康安道改置,属四川省。治巴安县(今四川巴塘县)。辖境约当今四川金沙江以东(石渠、德格、白玉、得荣四县除外),大金川、大渡河以西地区及西藏芒康县南盐井镇地。1914年裁撤。1913年3月以清
1932年改金河行政区置,直属云南省。治所即今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。1934年与平河设治局合置金平县。
明初置,在今湖北咸宁市西。清雍正六年(1728) 裁。
元置,属思州安抚司。治所在今贵州从江县西北。明洪武初改为曹滴洞蛮夷长官司。
①为巴拉河上源。源出今贵州雷山县南苗岭,北流入清水江。清爱必达《黔南识略》卷9丹江通判:“丹江在城西,发源城南高坡上,有泉名大塘,溢而下流,合诸山之水成江,下流合台拱之小江,入于清江。沿江苗人有大丹江
唐天宝元年(742)改荆州置,治所在江陵县(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)。辖境相当今湖北荆门市以南,石首市以北,枝江县以东,潜江市以西地区。乾元元年(758)复为荆州。唐天宝初改荆州置,治江陵县(今属湖北)。
明洪武十七年 (1384) 改真州置,属播州宣慰司。治所在今贵州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东南旧城镇。万历二十九年 (1601) 改置真安州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年)改珍州思宁等处长官司置,治今贵州省道真
在今河南灵宝市西北文底。《汉书·戾太子传》: “以湖阌乡邪里聚为戾园。” 注: “孟康曰: 阌,古閺字, 从门中旻。 建安中, 正作阌。” 《续汉·郡国志》: 湖县 “有閺乡”。 《水经·河水注》:
即烂泥渡镇。在今上海市浦东新区西部黄浦江滨 (延安东路外滩对面)。民国 《上海县志》卷1: 赖义渡镇 “县东略北黄浦对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