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道县
唐显庆元年 (656) 置,属悉州。治所在今四川茂县西北。天授二年 (691) 属静州。天宝元年(742) 属静州郡。乾元元年 (758) 属静州。后废。
唐显庆元年 (656) 置,属悉州。治所在今四川茂县西北。天授二年 (691) 属静州。天宝元年(742) 属静州郡。乾元元年 (758) 属静州。后废。
唐麟德二年(665)置,属郁州。治所在今广西玉林市西北石南镇。乾封元年(666)属郁林州。北宋开宝五年(972)为郁林州治。后属郁林州,民国初属广西苍梧道。1928年直属广西省。1952年撤销。在广西
在今新疆叶城县南叶尔羌河北岸麻扎。清宣统《新疆图志》卷9:“黑黑子将杆柴足草缺,五十里至色色可柴……四十里至托和奈克。”
在今广西灵川县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07灵川县: 南北堰,“ 《志》 云: 去城 (今三街镇)皆三里,灌田二千余顷”。
唐天宝元年 (742) 改南州置,治所在南川县 (今四川綦江县北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綦江县及重庆市南桐矿区。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南州。唐天宝元年(742年)改南州置。治南川县(今重庆綦江县北)。乾
东汉章和二年(88)改淮阳国置,治所在陈县(今河南淮阳县)。辖境相当今河南周口市及淮阳、商水、西华、太康、柘城、鹿邑等县。献帝建安初国除为陈郡。三国魏黄初六年(225)封曹植于此,复为陈国。次年(22
1930年改哈巴河设治局置,属新疆省阿山行政区,后直属新疆省。治所即今新疆哈巴河县。以哈巴河而得名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西北边陲、阿勒泰山脉南麓。属阿勒泰地区。面积8430.3平方千米。人口7.9万。
即今广西永福县西南三皇乡。清嘉庆间喇峝巡司驻此。
即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大明镇。清属平泉州,有州判驻此。
1949年4月置,省会在安东市(今辽宁丹东市)。辖境相当今辽宁东部。1954年撤销,大部分地区划入辽宁省,部分划入吉林省。旧省名。1949年置。省会安东市(今辽宁丹东市)。辖境相当今辽宁省东部和吉林省
即今河南登封市西北嵩山。一说另有嵩丘山。晋潘岳 《怀旧赋》: “前瞻太室,傍眺嵩山。”李善注引 《河南郡图经》 曰: “嵩丘在县西南十五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