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林府
明洪武五年 (1372) 改静江府置,后为广西布政使司治。治所在临桂县 (今广西桂林市)。清为广西省会。辖境相当今广西东北部永福、阳朔以北地区。1913年废。
明洪武元年(1368年)改静江路为府,五年改名桂林府,治临桂县(今广西桂林市)。属广西布政司。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、资源、龙胜、全州、兴安、灵川、灌阳、永福、阳朔等市县。1913年废。明、清为广西省会。
明洪武五年 (1372) 改静江府置,后为广西布政使司治。治所在临桂县 (今广西桂林市)。清为广西省会。辖境相当今广西东北部永福、阳朔以北地区。1913年废。
明洪武元年(1368年)改静江路为府,五年改名桂林府,治临桂县(今广西桂林市)。属广西布政司。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、资源、龙胜、全州、兴安、灵川、灌阳、永福、阳朔等市县。1913年废。明、清为广西省会。
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废丽江路为府,三十年(1397)升军民府,属云南布政司。治所在通安州(即今云南丽江纳西族自治县)。辖境约当今滇西北丽江、兰坪、福贡各县以北地区。清代属云南省,辖境还包有今剑川、
在今吉林桦甸市东南。民国《桦甸县志》卷2:“大甸子距县城四百三十里。”在辽宁省铁岭县东部偏南。面积300.7平方千米。人口2.6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大甸子,人口1620。原为荒草甸子,形成村落时以地貌得名
即今四川、贵州两省境之乌江。《水经·江水》:江水“又东至枳县西,延江水从牂柯郡北流西屈注之”。郦道元注:“水乃延江之枝津,分水北注,径涪陵入江,故亦云涪陵水也。其水南导武陵郡,昔司马错泝舟此水,取楚黔
五代唐改博昌县置,治所即今山东博兴县。宋属青州。金属益都府。元初升为博兴州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 复改博兴县,属青州府。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。1925年改属淄青道。1928年直属山东省。在山东省北部
即西蕃。《旧唐书·冯定传》:“韦休符之使西番也,见其国人写(冯)定《商山记》于屏障。”此指吐蕃。唐、宋、元、明汉文史籍中对吐蕃亦称西番(蕃),指今西藏,有时亦泛指藏族聚居地区。
藏籍对元代在前藏、后藏所设十三个万户的总称。元沿金制,全国均设万户官职。内地诸路万户为军职,分属各行省而总辖于枢密院;藏族地区各万户军民通摄,分属各宣慰司而总辖于宣政院。前藏、后藏各万户,始置于至元五
一作马香城。即今河南汝南县南五十里马乡镇。《魏书·地形志》:义阳郡平阳县“有马乡城”。即此。
清光绪二十八年 (1902) 置,属新疆莎车府。治所在色勒库尔 (今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)。1913年改为蒲犁县。清光绪二十八年(1902年)置,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。19
即临振郡。治所在宁远县(今海南省三亚市西北崖城镇)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 振州延德郡:“本临振郡,又曰宁远郡,天宝元年更名。”
又名洮湖。在今江苏溧阳市东北、金坛市南之长荡湖。《晋书·苏峻传》:东晋咸和三年(328)苏峻既败,其将韩滉等奔张健于曲阿,“以舟军自延陵向长塘”。即此。古湖名。又称洮湖。即今江苏省金坛、溧阳二市之间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