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潘镇
即今河南许昌县东张潘乡。民国《许昌县志》卷1《图考》:“张潘保,位于许城东部,距城三十里。……张潘镇为本保集市。……商业繁盛,故列许四镇之一。”
在河南省许昌县东部。面积54平方千米。人口4.7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张潘,人口 5200。传村西有汉献帝张、潘二后冢,故名。1965年建公社,1984年改乡,1999年改镇。产小麦、玉米、大豆、甘薯。有水泥预制、面粉、机修、食品等厂。有公路北接311国道,西接107国道。古迹有许国故城遗址。
即今河南许昌县东张潘乡。民国《许昌县志》卷1《图考》:“张潘保,位于许城东部,距城三十里。……张潘镇为本保集市。……商业繁盛,故列许四镇之一。”
在河南省许昌县东部。面积54平方千米。人口4.7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张潘,人口 5200。传村西有汉献帝张、潘二后冢,故名。1965年建公社,1984年改乡,1999年改镇。产小麦、玉米、大豆、甘薯。有水泥预制、面粉、机修、食品等厂。有公路北接311国道,西接107国道。古迹有许国故城遗址。
清置,属独山州。即今贵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东打略。
亦作志满墟。即今广东湛江市西南湖光农场志满村。清光绪 《广东舆地全图》: 遂溪县南有斜满墟。清光绪二十五年 (1899) 划为法广州湾租界地。
又作石船山。即今湖南衡阳县西北石船山。明、清之际思想家衡阳王夫之晚年隐居之处,学者称为 “船山先生”。今存湘西草堂,建于清康熙十四年(1675)。石船山的简称。
明嘉靖十四年(1535)由尤溪、永安、漳平、德化四县地析置,属延平府。治所在大田里(今福建大田县)。《清一统志·永春州》:大田里,“今大田县治。本尤溪县地, ……明嘉靖十四年……奏请割尤溪县十四都,永
①秦孝公十二年 (前350) 置,治所在今陕西咸阳市东北窑店镇一带。西汉高帝元年 (前206) 改名新城县。元鼎三年 (前 114) 又改渭城县,东汉省。隋初复置,属雍州。治所在今咸阳市东十三里。后废
在今贵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东南六十里。清置白岩汛,属归化厅。有守备把总驻防。
在今海南省澄迈县北。《明一统志》卷82琼州府:大胜岭“在澄迈县(治今老城镇)西一十里。以伏波将军于此屯兵,征蛮大胜,故名”。
明、清蒙古诸部之一。明成化间(1465—1487),一些蒙古部落入居河套,达延汗置为右翼三万户之一的鄂尔多斯万户,称 “鄂尔多斯者,为汗守御八白室之人” (传成吉思汗死后于其地建陵,立白屋八间)。即以
1914年由滇西道改置,属云南省。治腾冲县(今云南腾冲县)。辖境约当今云南德钦、中甸、宁蒗、华坪、永仁、大姚、姚安以西,瑞丽、畹町、潞西、龙陵、镇康、耿马、云县、南涧、南华以北地区及四川攀枝花市金沙江
在今云南昌宁县南。《明一统志》卷87湾甸州: “境内有孟通山,所产细茶名湾甸茶,谷雨前采者为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