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潘镇
即今河南许昌县东张潘乡。民国《许昌县志》卷1《图考》:“张潘保,位于许城东部,距城三十里。……张潘镇为本保集市。……商业繁盛,故列许四镇之一。”
在河南省许昌县东部。面积54平方千米。人口4.7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张潘,人口 5200。传村西有汉献帝张、潘二后冢,故名。1965年建公社,1984年改乡,1999年改镇。产小麦、玉米、大豆、甘薯。有水泥预制、面粉、机修、食品等厂。有公路北接311国道,西接107国道。古迹有许国故城遗址。
即今河南许昌县东张潘乡。民国《许昌县志》卷1《图考》:“张潘保,位于许城东部,距城三十里。……张潘镇为本保集市。……商业繁盛,故列许四镇之一。”
在河南省许昌县东部。面积54平方千米。人口4.7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张潘,人口 5200。传村西有汉献帝张、潘二后冢,故名。1965年建公社,1984年改乡,1999年改镇。产小麦、玉米、大豆、甘薯。有水泥预制、面粉、机修、食品等厂。有公路北接311国道,西接107国道。古迹有许国故城遗址。
北宋熙宁二年 (1069) 置,属彭州。治所在今四川彭州市西北三十里关口。四年 (1071) 废入九陇县。
在今河北邯郸市人民路西北、建设大街东南,原王郎村北。据《后汉书·王昌传》载:“王昌一名郎,赵国邯郸人也。……初,王莽篡位,长安中或自称成帝子子舆者,莽杀之。郎缘是诈称真子舆……。更始元年十二月,(刘)
即今山东阳谷县东南张秋镇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3东阿县“安平镇”条载:“五代周显德初,河决杨刘,遣宰相李谷治堤, 自杨刘抵张秋口, 即此。”北宋置景德镇。元至元二十七年(1290)置都水分监治此。俗仍谓之
明成化十二年 (1476) 置,属湖广布政司。治所在郧县 (今湖北郧县)。辖境约当今湖北郧县、保康县以西地区。清属湖北省。1912年废。明成化十二年(1476年)析襄阳府置,治郧县(今属湖北)。辖境约
五代周显德五年(958)置,治所在汉阳军(今湖北武汉市汉阳城区),北宋熙宁四年(1071)废为县。元祐元年(1086)复置汉阳军。辖境约当今湖北武汉市汉阳区、蔡甸区及汉川县地。元至元十四年(1277)
在今四川青神县城内。《方舆胜览》 卷53眉州: 借景亭,“ 《黄鲁直文集》: 在青神尉厅,下瞰史家园。尝有诗云: 当官借景未伤民,恰似凿池取明月”。《明一统志》 卷71眉州: 借景亭 “在青神县治后。
在今四川纳溪县东北四里棉花坡乡。1916年蔡锷护国军与袁世凯北洋军激战于此。指挥这次战斗的是护国军三支队长朱德,彻底打跨三倍于己之敌,取得讨袁重大胜利。诗人吴芳吉 《护国岩词》云: “棉花坡上贼兵满,
北宋置,属黄冈县。即今湖北黄州市北四十里团风镇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6黄冈县:团风镇“亦曰团风口。滨江要地也。正德中,刘六等倡乱于阳逻驿及团风镇”。明、清置巡司于此。在湖北省团风县西南部、长江北岸。县人民
①唐置,治所在今四川理县东北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: 维州 “有通化军”。②北宋治平三年 (1066) 置,治所在今四川理县东北一百二十里通化乡。《宋史· 地理志》 威州:“通化军熙宁间所建,在保、霸二
在今老挝北部孟乌怒。版纳勐乌、乌得为明代车里宣慰司所辖十二版纳之一。清雍正三年(1725) 置勐乌土把总,属宁洱县。光绪二十一年(1895) 被法国割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