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民县
1929年析朝邑县东部黄河滩地于大庆关城置,属陕西省。治所在今陕西大荔县东五十五里朝邑镇东北平民乡。1934年迁黄河西岸堤浒村东。1950年撤销,并入朝邑县。1958年朝邑县地又并入大荔县。
旧县名。1929年由朝邑、华阴两县黄河滩地析置,治大庆关(今陕西大荔县东平民镇)。1934年迁黄河西岸堤浒村东(仍属平民镇)。1950年撤销,划归朝邑县。
1929年析朝邑县东部黄河滩地于大庆关城置,属陕西省。治所在今陕西大荔县东五十五里朝邑镇东北平民乡。1934年迁黄河西岸堤浒村东。1950年撤销,并入朝邑县。1958年朝邑县地又并入大荔县。
旧县名。1929年由朝邑、华阴两县黄河滩地析置,治大庆关(今陕西大荔县东平民镇)。1934年迁黄河西岸堤浒村东(仍属平民镇)。1950年撤销,划归朝邑县。
①即今江苏昆山市东南四十里石浦。北宋大中祥符间置巡检司于此。明景泰二年(1451)移千墩镇。②即今浙江象山县东南六十里石浦镇。明洪武二十年(1387)置石浦守御前、后二千户所。清废。(1)在江苏省昆山
在今内蒙古凉城县东天成河,为岱海东南之小河。《清一统志· 察哈尔》: 莽喀图河 “在(镶红旗察哈尔) 旗东南五十里。源出正红旗察哈尔界内,西北流入黛哈池”。
原名盖苏屯。亦名耿家庄。即今辽宁海城市西北三十里耿庄镇。清光绪 《奉天全省地舆图说图志》 海城县图: 西北有耿庄子。
即今四川渠县东北临巴镇。清同治 《渠县志》 卷4: 林坝场在 “县东三十里”。
又称紫山。即今青海中部偏南之巴颜喀喇山。《新唐书·吐蕃传》:“河之上流,由洪济梁西南行二千里,水益狭,春可涉,秋夏乃胜舟。其南三百里三山,中高而四下,曰紫山,……虏曰闷摩黎山,东距长安五千里,河源其间
在今陕西兴平市东北十九里。《汉书·卫青传》:“元封五年,青薨,谥曰烈侯。……上乃诏青尚平阳主,与主合葬,起冢象卢山云。”颜师古注:“在茂陵东,次去病冢之西,相并者是也。”
唐方镇名。乾元二年 (759) 置,治所在陕州 (今河南三门峡市西陕县老城)。辖境相当今河南三门峡市,陕县、灵宝、卢氏,山西平陆、芮城及陕西华县、华阴、潼关等县市地。上元元年 (760)改为陕西节度。
①即今山东运河。《元史·河渠志》 载:至元二十六年(1289)从寿张县尹韩仲晖言,开河以通运道。南起今山东梁山县安山西南,接济州河引汶水北流,至临清县通御河(今卫河),全长二百五十余里,赐名会通。从此
在今广西全州县东北七十五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07全州: 黄沙关 “道出永州府。关下有黄沙渡”。
隋置,在今辽宁锦州市西。一说在今辽宁义县境。《资治通鉴》: 隋大业七年 (611),炀帝谋伐高丽,“发民夫运米,积于泸河、怀远二镇,车牛往者皆不返,士卒死者过半”。古镇名。隋置,在今辽宁省义县境。大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