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山墟
即今广东惠东县治平山镇。原为平山驿,清雍正八年(1730)于此置平山巡司。1958年改设惠东县。
即今广东惠东县治平山镇。原为平山驿,清雍正八年(1730)于此置平山巡司。1958年改设惠东县。
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,属贵州卫。治所在今贵州贵定县西南抱馆乡。寻属龙里卫。二十九年(1396)改属新添卫。清康熙二十六年(1687)改属贵定县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年)置,治今贵州省贵定县西南
1933年伪满改富裕设治局置,属龙江省。治所在大来克屯 (今黑龙江省富裕县东南富路镇)。1945年划归嫩江省。1947年移治宁年镇 (即今富裕县)。1949年复属黑龙江省。在黑龙江省西部,西濒嫩江。属
今河北拒马河支河。自北京市房山区西南,经今河北涿州市、固安、高碑店等地入白沟河。《水经·巨马水注》: 督亢沟水 “上承涞水于涞谷,引之则长津委注,遏之则微川辍流,水德含和,变通在我,东南流径逎县北,又
即今江西南昌县 (莲塘镇) 东北泾口乡。清同治 《南昌府志》 卷6: 泾口市 “距 (南昌) 城六十五里”。
亦称晋绥边区。包括山西西北部和绥远 (后并入内蒙古自治区) 东南部广大地区。东起平绥 (今京包铁路)、同蒲铁路,西至黄河,南迄汾 (阳) 离 (石) 公路,北达绥远之包头、百灵庙、武川、陶林。1937
明洪武十七年(1384)置,属贵州都司。治所即今贵州毕节市。清康熙二十六年(1687)改为毕节县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年)置,治今贵州省毕节市。属贵州都司。辖境相当今贵州省毕节市大部地区。清康熙二十
明置,属松潘卫。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县东北。后废。明置,治今四川省松潘县东北阿思。属松潘卫。后废。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
隋开皇十六年(596)降大庾县置,属南康县。在今江西大余县东二里。唐神龙元年(705)升为大庾县。
①西晋太康元年(280)以阳都县改名,属南康郡。治所在今江西宁都县北禾尚坪。隋开皇十八年(598)改为虔化县,属虔州。移治雪坪(即今宁都县)。大业初属南康郡。唐属虔州。南宋绍兴二十三年(1153)复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