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春郡
隋大业三年 (607) 改袁州置,治所即今江西宜春市。唐武德四年 (621) 复为袁州。天宝元年 (742) 又改为宜春郡。辖境相当今江西萍乡市和新余以西的袁水流域。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袁州。
隋大业三年(607年)改袁州置,治宜春县(今江西宜春市东,后徙今宜春市)。辖境相当今江西省宜春、萍乡、新余、芦溪、上栗、分宜等市县及万载县南部一小部分地区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复改袁州。天宝元年(742年)复为宜春郡。乾元元年(758年)复改袁州。
隋大业三年 (607) 改袁州置,治所即今江西宜春市。唐武德四年 (621) 复为袁州。天宝元年 (742) 又改为宜春郡。辖境相当今江西萍乡市和新余以西的袁水流域。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袁州。
隋大业三年(607年)改袁州置,治宜春县(今江西宜春市东,后徙今宜春市)。辖境相当今江西省宜春、萍乡、新余、芦溪、上栗、分宜等市县及万载县南部一小部分地区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复改袁州。天宝元年(742年)复为宜春郡。乾元元年(758年)复改袁州。
在今湖北南漳县西七里。明置巡司于此。
又名国清寺场。即今四川安岳县北四十里通贤镇。清道光 《安岳县志》 卷7: “有场曰通贤,盖以溪名之也。”
即今河北徐水县南三十里漕河。《水经·滱水注》: 曹水 “出西北朔宁县曹河泽,……东南径新城县故城南,曹水又东入于徐水”。
即今河北石家庄市。原属获鹿县,1925年与石家庄镇合并为石门镇。1939年设石门市。
隋大业三年 (607) 改汝原县置,为襄城郡治。治所即今河南汝州市。唐武德四年 (621) 为伊州治。贞观元年 (627) 改为梁县。古县名。隋大业初改汝原县置,治今河南省汝州市。为汝州治。后为襄城郡
在我国西北部。清顺治初置,治所在兰州府皋兰县(今甘肃兰州市)。旧以甘州(张掖)、肃州(酒泉)两地首字得名。辖境东界陕西,南界四川,西界青海,西北与伊犁将军辖地接,北与内蒙古诸盟旗接。据《清史稿·地理志
①春秋鲁地。在今山东滕州市东南。《春秋》:桓公十七年 (前695),“及齐师战于奚”,即此。《穀梁传》 作 “郎”。②匈奴别种。南北朝时称库莫奚。分布在饶乐水(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) 流域。以游牧为生。
①北宋置,属蓬溪县。在今四川蓬溪县南二十里。《清一统志·潼川府二》 “利国镇”条内:“又仁和镇,在(蓬溪)县南二十里。”②在今江苏滨海县西北。旧属阜宁县,清时设苇荡右营守备驻此。(1)在北京市顺义区中
在今河南新蔡县南。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 新蔡县:“有大吕亭。”注引《地道记》曰:“故吕侯国。”《水经·汝水注》:汝水“又东为青陂,陂东对大吕亭。……西南有小吕亭,故此称大也”。
东汉改竹县置,属沛国。治所在今安徽宿州北二十里老符离集。西晋改为竺邑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