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尖峰
在今广东饶平县东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3潮州府饶平县:大尖峰在“县(今三饶镇)东南百里。峰峦笔立,为高埕栅之镇。东有大埕栅,近凤髻山,又东则虎屿、狮屿;西有大港栅,则近烟楼山;南有柘林栅,则近柘林澳;中有红旗山。四栅之中,设大城千户所。其东南有鲤鱼山,又二里有红罗山,湾港皆通潮汐,蟠蜒四十里,为一方关隘。柘林澳在其南,暹罗、日本及海寇,皆泊巨舟于此,因设官兵戍守”。
在今广东饶平县东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3潮州府饶平县:大尖峰在“县(今三饶镇)东南百里。峰峦笔立,为高埕栅之镇。东有大埕栅,近凤髻山,又东则虎屿、狮屿;西有大港栅,则近烟楼山;南有柘林栅,则近柘林澳;中有红旗山。四栅之中,设大城千户所。其东南有鲤鱼山,又二里有红罗山,湾港皆通潮汐,蟠蜒四十里,为一方关隘。柘林澳在其南,暹罗、日本及海寇,皆泊巨舟于此,因设官兵戍守”。
西汉改蒲坂县置,属河东郡。治所在今山西永济市西南二十四里蒲州镇。东汉复改蒲坂县。即“蒲坂县”。
北宋置,属巴川县。即今四川大足县东八十七里雍溪镇。在重庆市大足县东北部。面积40平方千米。人口3.1万。镇人民政府驻油房坡,人口1320。北宋建场,以雍溪河为名。清宣统二年(1910年)由万古镇分出建
即今浙江仙居县西南田市镇。明置巡司于此。后废。
明洪武七年 (1374) 改沿河祐溪等处长官司置,属思南宣慰司。治所即今贵州沿河土家族自治县。永乐十二年 (1414) 属思南府。清废。
即今山西古交市西南南头。1941—1945年晋绥边区置交东县治此。
即南湖。在今安徽宣州市东北四十里,东接郎溪县界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建平县: “又有南崎湖,亦谓之南湖,与宣城县界,流入丹阳湖。” 《清一统志·宁国府一》: 南崎湖 “在宣城县东北四十里,其北为北崎湖,
即今河南郾城县西十五里店乡。民国《郾城县记》图:西有十五里店。
1945年析阜新县置,属热河省。治所即今辽宁阜新市。1949年属辽西省。1954年划归辽宁省。在辽宁省西北部,北邻内蒙古自治区。面积1.04万平方千米(市辖区551.9平方千米)。人口193.1万(市
在今江西奉新县西南华林山中。《明史·忠义·周宪传》:正德初,“华林、马脑贼方炽,总督陈金檄宪剿之,平马脑砦及仙女、鸡公岭诸寨,先后斩获千余人”。
唐黑水靺鞨十六部之一。开元十四年(726) 属黑水都督府。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以西双鸭山一带。《新唐书·黑水靺鞨传》: 黑水靺鞨 “又有拂涅、虞娄、越喜、铁利等部”。唐末并入渤海,置铁利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