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副都统
清康熙十年(1671)置,属宁古塔将军(后改吉林将军)。治所在吉林城(今吉林省吉林市)。三十一年裁。雍正三年(1725)复置。辖境相当今吉林松花江中下游及鸭绿江以北,辽宁省西丰、桓仁等县地。宣统元年(1909)裁。
清康熙十年(1671)置,属宁古塔将军(后改吉林将军)。治所在吉林城(今吉林省吉林市)。三十一年裁。雍正三年(1725)复置。辖境相当今吉林松花江中下游及鸭绿江以北,辽宁省西丰、桓仁等县地。宣统元年(1909)裁。
明置,属荆州卫。治所在今湖北荆门市南九十里。后改属承天卫。清废。
一名东阳。即今山西临猗县西南东张镇。《史记·曹相国世家》:西汉高祖二年(前205),参“东攻魏将军孙遬军东张,大破之”。即此。《正义》引《括地志》:“张阳故城一名东张城,在蒲州虞乡县西北四十里。”又称
明洪武五年(1372)改落邦札佐等处长官司置,属贵州宣慰司。治所即今贵州修文县东北札佐镇。崇祯三年(1630)改为敷勇卫。
即今四川峨眉山市南之临江河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146嘉定府: 罗目江 “出峨眉山麓,右溪自小天池以东,左溪自黄茅平以北,直罗目县治之上五里。水石之胜,怪怪奇奇,自是合二溪之委是为江”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7
清置,属广顺州。即今贵州长顺县西十五里筒笋乡。旧有把总驻守。
即今吉尔吉斯斯坦西部、哈萨克斯坦南部之塔拉斯河。《清一统志·伊犁》: 塔拉斯河 “在伊犁西北,吹河西南三百余里。源出天山北额得墨克岭,初分四水,北行三十余里,合流北注,东西汇入之河凡十余道,支河交会之
即今河南郾城县北二十六里商桥镇。《续资治通鉴》:南宋绍兴十年(1140)七月,金都元帅宗弼,“以师十二万次临颍。甲寅,岳飞遣统制杨再兴、王兰、高林以三百骑击之于小商桥,杀二千余人,再兴、兰、林俱战死”
在今四川涪陵市西龟龙关。《水经·江水注》:江水“东至黎乡,历鸡鸣峡”。《元和志》卷30涪州:“鸡鸣硖山在县西十五里。先主时,涪陵人反,蜀将邓芝讨焉,至鸡鸣硖。”
亦作爱荤城、爱呼城、艾浑城。又名黑龙江城。在今黑龙江省黑河市东江东六十四屯界内。清为黑龙江将军驻地。康熙二十三年 (1684) 移将军衙门于江右瑷珲新城 (今黑龙江省黑河市南爱辉镇),留瑷珲副都统一员
从黑龙江宁年(今富裕县)向北至拉哈。全长48公里。为齐克铁路支线。1930年修建。是齐(齐齐哈尔)墨(墨尔根,今嫩江)铁路的一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