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屯山
在今吉林九台市境。《清一统志 ·吉林一》: 博屯山 “在 (吉林) 城西北二百里。周三十里。山北有小山,上有金罗索墓”。光绪 《吉林通志》卷18: 博屯 (一作博敦) 山 “城西北二百里,高一百步,周三十里。北有小山,上有金娄室墓”。“博屯”,满语意为 “粗豪”。
在今吉林九台市境。《清一统志 ·吉林一》: 博屯山 “在 (吉林) 城西北二百里。周三十里。山北有小山,上有金罗索墓”。光绪 《吉林通志》卷18: 博屯 (一作博敦) 山 “城西北二百里,高一百步,周三十里。北有小山,上有金娄室墓”。“博屯”,满语意为 “粗豪”。
一作一把旦站。清置,即今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东北二十五里伊丹镇。《清一统志·吉林二》 “尼什哈站”条下:“苏斡延站即双杨站,又西南六十里至伊巴丹站,即驿马站。”
①东晋元帝时置,属寻阳郡。治所在今江西湖口县东南。义熙时废入彭泽县。南朝梁复置,寻废。萧韶封上甲侯即此。②亦作甲县。南朝梁置,为上甲郡治。治所在今湖北郧西县西南夹河镇。《南史·孙韶传》:韶“初封上甲县
在今陕西洋县东。《资治通鉴》: 东晋义熙六年 (410),“桓石绥因 (卢) 循入寇,起兵洛口”。胡三省注引 《水经注》 称: “汉水过魏兴安阳县,又东至城南, 与洛谷
元至元十三年 (1276) 置淮东道宣抚司。十五年 (1278) 改置宣慰司,治淮安路 (治今江苏淮安市)。十九年 (1282) 罢。二十一年 (1284)复置,迁治扬州路 (治今扬州市)。二十三年
在今河南内黄县西四十里卫河东岸。《清一统志·彰德府二》: 高堤镇,“河南粮运皆经于此。为津途要隘”。即今河南省内黄县西高堤集。西临卫河。明、清时河南粮运皆经此。
北宋庆历三年 (1043) 改羊牧隆城置,属德顺军。在今宁夏西吉县东南将台乡南火家集。金升为隆德县。
明蒲河中左千户所城。即今辽宁沈阳市东北蒲河镇。明 《全辽志》 卷1沈阳中卫: “蒲河城,城北四十里,正统二年建。”
北宋置,属溧水县。即今江苏高淳县治淳溪镇。明弘治四年 (1491) 于此置高淳县。古镇名。北宋置,即今江苏省高淳县。属溧水县。明弘治四年(1491年)升为县。
即今安徽东至县北张溪镇。清《乾隆内府舆图》:建德县北有张溪镇。在安徽省东至县中部、黄湓河东岸。面积79平方千米。人口2.4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张溪,人口 1513。因黄湓河又名张溪,镇以溪名。1952年置
在今四川叙永县东北十里红崖山。《明史·朱燮元传》:天启三年(1623),讨奢崇明之乱,“奢明父子逃入红崖大囤,官军蹙而拔之”。即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