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谷 (穀) 州
唐武德二年 (619) 改谷熟县置。治所在今河南商丘县南。四年 (621) 废。
唐武德二年 (619) 改谷熟县置。治所在今河南商丘县南。四年 (621) 废。
唐武德七年 (624) 置,属南龙州。治所在今云南易门县境。贞观十一年 (637) 属钩州。天宝后废。古县名。唐武德七年(624年)置,治今云南省易门县境。属姚州。南诏时废。
在今湖北嘉鱼县东北。《水经·江水注》:港口 “南对龙穴洲,沙阳洲之下尾也,洲里有驾部口,宋景平二年迎文帝于江陵,法驾顿此,因以为名”。
①古代华夏族、汉族多建都于黄河南北,在四夷之中,后世因称其地为中华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诸葛亮传》裴松之注曰:“若使游步中华。”《魏书》:“下迄魏晋,秦赵二燕,虽地据中华,德祚微浅。”初仅指黄河中下游,后
在今广东阳山县西南。《宋史·地理志》 阳山县: “有铜坑铜场。”
在今贵州平坝县东南十五里。明曹学佺《名胜志》: “南仙洞在卫东南十五里。石壁高十丈,入洞二十余武,地势宽平,可容千人。” 又郭子章《黔记》 卷8: “南仙洞古名南蛇洞,举人陈宪改今名。”
明洪武四年(1371)改龙潭长官司置,属施州卫。治所在今湖北咸丰县北二十里龙潭司乡。二十三年(1390)废。永乐五年(1407)复置,属施州卫。后改属散毛宣抚司。清初改为龙潭土司。明洪武四年(1371
五代汉乾祐元年(948)改广晋县置,为大名府治。治所在今河北大名县东北大街乡(旧府城)。北宋熙宁六年(1073)并入元城县。绍圣三年(1096)复置,属大名府。政和六年(1116)徙治南乐镇(今大名县
①地名。即今四川三台县西北芦溪镇。《清一统志·潼川府二》: 葫芦溪 “在三台县北八十里。有县丞驻此”。民国设县佐。②即三江溪。今四川石柱、丰都二县境之龙河。为长江支流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石砫宣慰司:
即今蒙古国西南巴彦洪戈尔省图音河注入之鄂罗克湖。《魏书·蠕蠕传》:太平真君十年(449),拓拔焘亲征柔然,高凉王那与吐贺真激战,吐贺真“弃辎重,逾穹隆岭远遁。那收其辎重,引军还,与车驾会于广泽”。
元置,为水站。在今山东梁山县东南开河乡。明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