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桥
即今山东苍山县南三十二里南桥乡。旧属临沂。民国 《临沂县志》 舆图: 县西南有南桥。
即今山东苍山县南三十二里南桥乡。旧属临沂。民国 《临沂县志》 舆图: 县西南有南桥。
即今江苏江都市驻地。据唐段成式《酉阳杂俎》卷8:“扬州东陵圣母庙主女道士康紫霞,自言少时梦中被人录于一处,言天符会摄将军巡南岳……恍惚而返,鸡鸣惊觉, 自是生须数十根。”人谓之仙女,后因立庙祀之,名曰
北宋置,属江阳县。即今四川富顺县东南一百里怀德镇。明 《泸州志》 引 《江阳谱》: 怀德镇旧名落来镇,“因夷人落来归明于本镇住,遂呼镇市为落来”。
1935年1月鄂豫陕革命根据地由柞水县析置,治红岩寺(今陕西柞水县东红岩寺)。同年7月红军北上抗日,县制撤销。旧县名。(1)鄂豫皖苏区设。1929年由安徽省金寨县南部及霍山县西部燕子河一带析置。193
即今广西兴安县东北唐家市。明设巡司于此。即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东北唐家市。明设巡检司于此。
①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置,治所在管城县(今河南郑州市)。大业二年 (606) 废。唐武德四年(621) 复置。辖境相当今河南郑州、新郑二市和中牟、原阳等县地。贞观元年 (627) 废。②唐武德四
亦名蕃人河、老鹳河。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。宋《景定建康志》卷19“芦门河”条引石迈《古迹编》云:“芦门河在芦门漾之侧,建炎间始开,以通真州,亦名蕃人河,合黄天荡南,王谏议芦场内是其处。按此河以蕃名,而不
亦名龙居店。在今山东博兴县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1蒲台县“三姑台”条下:龙居店“亦曰龙混镇。相传宋太祖微时尝潜寓于此”。
唐开元十七年 (729) 置羁縻州,属黎州都督府。治所在今四川泸定或汉源、石棉等县境。北宋以后废。
金置,属繁畤县。故址在今山西繁峙县东北一百里。
1916年析原丽江府地置,属云南腾越道。治所即今云南福贡县。处江边沙坝上,原名沙坝,傈僳语讹为上帕。1929年直属云南省。1932年改康乐设治局。1916年以丽江县西北部上帕村一带析置(县级),治上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