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平县
唐天宝十二年(753)析宜君县西北升平等三乡置,属坊州。治所在今陕西宜君县西北三十五里。以乡为名。北宋熙宁元年(1068)废。
辽开泰二年(1013)置,属大定府。治所当在今内蒙古赤峰市及喀喇沁旗一带。金废。
唐天宝十二年(753)析宜君县西北升平等三乡置,属坊州。治所在今陕西宜君县西北三十五里。以乡为名。北宋熙宁元年(1068)废。
辽开泰二年(1013)置,属大定府。治所当在今内蒙古赤峰市及喀喇沁旗一带。金废。
明、清时银、铜、铁铸冶地。在今甘肃武山县南。《清一统志·巩昌府》: 银观峪 “在宁远县南三十里。旧有银、铜、铁冶,酒井盐池”。在今甘肃省武山县南。明、清时期此地产铜、银。
即口北。泛指今长城以北地区,包括今内蒙古及蒙古国地。在长城隘口以外,故名。即“口北”。
明洪武二十八年 (1395) 改廉州千户所置,属广东都司。治所在廉州府 (今广西合浦县)。清顺治十年 (1653) 废。
南朝宋末置,属梁州。治所在今四川南江县西南。梁普通六年(525)于郡置难江县。属巴州。治所在今四川南江县南八庙场。隋开皇三年(583)废。南朝齐置,在今四川省南江县西南。辖境相当今四川省巴中市以北地区
即今俄罗斯阿穆尔州黑龙江支流乌里河。《清一统志·黑龙江》 “哈喇河” 条下: “珠春河,在(黑龙江) 城东南一千三百五十里。……在黑龙江北,南流入 (黑龙) 江。”
南宋嘉定元年 (1208) 改天水县置,治所在天水县 (今甘肃天水市西南)。九年 (1216) 与县同移治今天水市西南天水镇。元初废。
①即邢。商代国都。《世本》: “祖乙迁于耿。” 《史记·殷本纪》 作 “祖乙迁于邢”。《帝王世纪》 以为即 “今河东皮氏耿乡是也”,在今山西河津市东南; 王国维 《说耿》 以为在邢台 (即今河南温县东
即赤谿。在今湖北宜昌市西北。《文选》卷53陆机《辩亡论》:“而巴汉舟师沿江东下,陆公以偏师三万北拒东坑。”李善注:“东坑,在西陵步阐城东北,长十余里。陆抗所筑之城在东坑上,而当阐城之北,其迹并存。”
一作托克三。即今新疆托克逊县。土名九台。据清乾隆《西域同文志》卷2:“回语:托克三,九十数也。九十户居之,故名。转音为托克逊。”1929年置设治局。1944年改托克逊县。
亦名喀尔撒尔。在今四川金川县南卡撒乡。《清史稿·温福传》:温福等疏言征大小金川,“一为卡撒正路, 自美诺至噶尔依, 约五程, 为傅恒进军路”。乾隆四十一年(1776)后,设卡撒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