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宜春县
东汉改宜春侯国置,属汝南郡。治所在今河南汝南县西南六十里。据《水经·汝水注》:“豫章有宜春,故加北矣。”南朝宋废。
东汉改宜春侯国置,属汝南郡。治所在今河南汝南县西南六十里。据《水经·汝水注》:“豫章有宜春,故加北矣。”南朝宋废。
一作川水。即今陕西岐山县东河上游。源出岐山县东北谷,东南流至扶风县西入雍水。《汉书·沟洫志》:“关中灵轵
明正统中土官岑瑛筑,在今广西武鸣县东北四十里罗波镇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11武缘县: 罗波城 “中有罗波潭,因名”。
①秦置,属上谷郡。治所在今北京城西南隅。西汉为广阳国治。东汉至北朝历为幽州、广阳郡、燕国、燕郡治所。隋时历为幽州、涿郡治所。唐至五代,与幽都县同为幽州治所。辽初改名蓟北县,开泰元年 (1012) 又改
南齐置,属合浦郡。治所在今广西合浦县境。后废。
元置,属顺元路军民安抚司。治所即今贵州大方县。后废。元至元二十年(1283年)置,治今贵州省大方县。属顺元安抚司。后废。
在今甘肃山丹县西北二十五里。《清一统志·甘州府》:龙首山,“明万历中,夷人青把都自昌宁湖移驻于此,巡抚田乐击走之。一名龙头山,俗呼为甘峻山。山腰有三洞,各深五尺。山阴有泉,旱可祷雨”。
唐天宝元年 (742) 改睦州置,治所在建德县 (今浙江建德市东北五十里梅城镇)。辖区相当今浙江建德、淳安、桐庐等市县地。乾元元年 (758)复为睦州。唐天宝元年(742年)改睦州置,治建德县(今浙江
即鹤穴口。在今湖北荆沙市江陵区郝穴镇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78江陵县: 郝穴口 “在府东南九十里。大江经此分流,注潜水,合于汉水。……嘉靖初复筑郝穴口,大江遂至涨溢为害”。明置郝穴口镇巡司于此。
在今河南许昌县东三十四里五女店镇。旧属鄢陵县。《方舆纪要》卷47鄢陵县:五女店,“相传汉献帝后伏氏与姊妹四人为操所害,葬于此”。清尹耕云《豫军纪略》卷11:同治四年(1865)六月,“至许州之五女店”
明洪武三年(1370)置,属永顺宣慰司。治所即今湖南古丈县西北田家洞。清改设巡司。后裁。明置,治今湖南省古丈县西北田家洞。属永顺宣慰司。后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