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镇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在今山西中阳县西南雷家庄。《清一统志·汾州府》: 雷家庄堡 “在宁乡县南,通隰州界”。后划归中阳县。
明洪武六年(1373)置,属中都留守司。治所即今安徽蚌埠市东二十里长淮卫镇。清废。明洪武四年(1371年)置,治今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东部、淮河南岸长淮卫镇。属中都留守司。清光绪二十八年(1902年)废
在今江西黎川县南福山。《清一统志·建昌府一》: 武夷堂 “在新城县福山。宋庆元二年,朱子避韩侂胄,游江右,与门人讲学于此,以崇安故居曰武夷精舍,因以名堂。韩元吉有记”。
元至元十三年 (1276) 置,属临安路。为临安广西元江等处宣慰司驻地。治所即今云南建水县。明代为临安府治。清乾隆三十五年 (1770) 降为县。元至元十三年(1276年)改大理阿僰部为建水州,治今云
①在今内蒙古准格尔旗东北黄河南岸十二连古城。为隋、唐榆林县及胜州故址。②在今河南潢川县东三十里。清同治《河南通志》卷52:“后唐朱全忠以军四十万攻淮南, 屯光州,筑城十二,刺史柴再用严守备,城得免。故
即平地松林。在今河北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和内蒙古克什克腾旗一带。
亦名涌泉山、通泉山。在今四川射洪县东南三十里。《元和志》 卷33通泉县: “宋于此置西宕渠郡,后魏恭帝移于涌山,改名涌泉郡。”
①即今辽宁丹东市。清光绪二年(1876)于此置安东县。民国《安东县志》卷1:“旧名沙河子,以有大、小沙河二水,又名沙河镇。”1946年改设安东市。1965年改名丹东市。②即今吉林东丰县东北沙河镇。民国
即今湖北巴东县南九十四里野三关镇。清雍正八年(1730)移野山关巡司于此。民国初设县佐驻此。
在今广西兴安县东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7兴安县“龙蟠山”条下:“《志》云:县东三里有全义山,唐因以名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