勐 (猛) 喇
即今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西南四十里勐拉。清代为建水州辖十五勐之一,设掌寨。光绪 《大清直省地舆全图》: 金平西南有猛喇砦长。
即今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西南四十里勐拉。清代为建水州辖十五勐之一,设掌寨。光绪 《大清直省地舆全图》: 金平西南有猛喇砦长。
①又名鄞江。即今福建长汀县东汀江。《元和志》卷29汀州长汀县:白石溪水“在县南二百步,下流入潮州界”。《清一统志·汀州府》:白石溪“一曰正溪,亦曰大溪, 又曰鄞江,即汀水也。源出宁化县界,流经府城长汀
即今河南长垣县东北二十四里丁栾镇。旧属滑县。民国《重修滑县志》卷6:“丁栾集,距城八十里。”1949年改属长垣县。
秦置,属巨鹿郡。治所在今河北赵县东北二十五里宋城村。东汉废。北魏永安二年(529)复置。北齐废。隋开皇初复置,属栾州。大业初废。古县名。西汉置,治今河北省赵县东北宋城村。属巨鹿郡。东汉省。北魏永安二年
即今甘肃环县西南七十里合道乡。《资治通鉴》:唐贞元十三年(797),“上以方渠、合道、木波皆吐蕃要路,欲城之。……二月,(杨)朝晟分军为三,各筑一城”。即此。宋置合道镇。
在今山西介休市东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42介休县: 洪山水在 “县东南二十里。一名石洞水。源出洪山,或谓之胜水,四泉并发,四时不竭。宋文彦博引为东、中、西三渠,灌自城以东数村之田,凡九十余顷,西北流注于
金兴定元年 (1217) 改河南府置,建号中京。治所在洛阳县 (今河南洛阳市)。辖境相当今河南渑池县以东,巩义、登封二市以西,北起黄河,南至伊川县地。元改为河南府路。金兴定元年(1217年)改河南府置
即今青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南巴州乡。《方舆纪要》卷64西宁镇“平戎堡”条下:“卫东南二百三十里,有巴川堡, 巴川马驿置于此。”
在今俄罗斯滨海边疆区阿库里河上游。《清一统志·吉林一》;阿库密窝集“在宁古塔城东一千四百二十里”。阿库里河源于此。
在今安徽宁国县北十五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8宁国县“文脊山”条下:“又东十余里为石岭,建炎二年,叛将戚方犯宁国, 邑人方致尧拒之于石岭,不克,死之,是也。”
①即浅水原。在今陕西长武县北浅水村一带。《资治通鉴》: 南朝宋元嘉七年 (430) 十一月乙酉,“夏主自鄜城还安定,将步骑二万北救平凉,与 (古) 弼遇,弼伪退以诱之,夏主追之,魏主使高车驰击之,夏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