勐 (猛) 半
明代属车里宣慰司。即今云南勐腊县北五十八里勐伴镇。清雍正十三年 (1735) 设勐伴土便委。后亦称勐帕。傣语 “勐” 为地方,“半” 为巨人脚印,意即有巨人脚印的地方。
明代属车里宣慰司。即今云南勐腊县北五十八里勐伴镇。清雍正十三年 (1735) 设勐伴土便委。后亦称勐帕。傣语 “勐” 为地方,“半” 为巨人脚印,意即有巨人脚印的地方。
即今青海贵德县境之黄河。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: 东汉永元五年 (93),护羌校尉贯友,“攻迷唐于大小榆谷……遂夹逢留大河筑城坞”。《资治通鉴》: 胡三省注: “此大河即黄河。河水至此有逢留之名,在二榆谷
在今河南桐柏县东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51桐柏县: 高老山 “一名栲栳山。一名高乐山,皆高老之讹也。峰峦峻起,高出群山”。
一名黑阳河。即海道。在今河北昌黎县南。自今河北天津市东海岸北经昌黎县至山海关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昌黎县: “黑阳河,自天津达县之海道也。” 《方舆纪要》 卷17昌黎县 “溟海” 条下:“ 《志》 云,
在今山西文水县西南十七里马西村。《清一统志·太原府一》:马西寨“在文水县西隐泉山上,因山设险,堰石为城,周三里,明嘉靖十九年置”。在今山西省文水县南马西。明嘉靖十九年(1540年)置。寨在隐泉山上,因
唐武德四年(621) 置,属东会州。治所在今山西岚县西北十五里合会村。六年(623)废。古县名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析宜芳县置,治今山西省岚县西合会村。属岚州。九年废入宜芳县。
即和武州之讹。宋置,治所在今贵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西南火烘乡。元改为镇宁州。
①在今辽宁辽阳市东南。明《辽东志》卷1:石门山在“(辽阳)城东南四十里”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7辽东都司“华表山”条下:“有石门山在司东南四十里。旧有石门砦,万历中,李如松救朝鲜,道出于此。”②在今辽宁朝
即今福建莆田县东南小屿岛。明洪武年间置巡司于此。嘉靖十三年(1534)废。
西汉置,属泰山郡。治所在今山东宁阳县东北十八里石集镇。东汉省。西汉成帝永始四年(前13年)封城阳孝王子钦置,治今山东省宁阳县东北。属泰山郡。东汉省。
即今四川威远县东北高石镇。清嘉庆《威远县志》 卷 2: 高石场 “在北乡。离城三十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