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家河镇
即今辽宁凤城市西北刘家河镇。民国《东北年鉴》南满路线图:沈阳至安东线有刘家河站。
在辽宁省凤城市北部偏西。面积355.8平方千米。人口2.5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刘家河,人口 4600。附近有一河,刘姓聚居河边,故名。1958年设刘家河乡,同年改公社。1983年复乡,1984年改刘家河满族乡,1985年复刘家河乡。1992年置镇。主产玉米、大豆等。有建材、镁粉等厂。沈丹铁路、304国道经此。
即今辽宁凤城市西北刘家河镇。民国《东北年鉴》南满路线图:沈阳至安东线有刘家河站。
在辽宁省凤城市北部偏西。面积355.8平方千米。人口2.5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刘家河,人口 4600。附近有一河,刘姓聚居河边,故名。1958年设刘家河乡,同年改公社。1983年复乡,1984年改刘家河满族乡,1985年复刘家河乡。1992年置镇。主产玉米、大豆等。有建材、镁粉等厂。沈丹铁路、304国道经此。
元置。在今广西玉林市西北。明废。元置,即今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西北富阳。明废。
在今湖南永兴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82永兴县: “紫泉在县北。泉紫色,重于他水,铜壶漏取此以定时刻。亦曰紫井。”
唐武德五年 (622) 析信义县置,属南扶州。治所在今广东信宜县西北。贞观八年 (625) 属窦州。北宋开宝七年 (974) 废入信宜县。古县名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置,治今广东省信宜市西北。属窦州
即今湖北新洲县南举水入江处大埠镇。《梁书·杜幼安传》:大宝元年(550)助徐文盛讨侯景,败侯景将任约于贝矶,“乃进军大举口”。即此。
又作春州。辽重熙八年(1039)置,属延庆宫。治所在长春县(今吉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西北塔虎村)。辖境相当今吉林大安市、乾安县和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地。为辽春捺钵之地。金天德二年(1150)降为
亦名丸都山城。在今吉林集安市西北五里山城子。公元209年至427年为高句丽都城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毋丘俭传》:正始中伐高句丽,“(句丽王)宫连破走,俭遂束马县车,以登丸都,屠句丽所都”。《晋书·慕容皝载
即苟屚县。 治所在今越南河山平省石室县。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 作 “苟漏县”。古县名。西汉置,治今越南河西省石室县。东汉属交趾郡。隋废。
北宋元丰四年 (1081) 置,属邵州。治所在今湖南绥宁县西南莳竹村。崇宁四年 (1105)废。古县名。北宋元丰四年(1081年)置,治今湖南省绥宁县西南。属邵州。崇宁四年(1105年)废。
明永乐六年 (1408) 置,属奴儿干都司。在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支流阿纽依河以北地区。后废。
元至元九年(1272)置,治所在河州路(今甘肃临夏市)。辖境相当青海东部,四川西北部及甘肃洮河以西,礼县,武都、文县一带。明初废。蒙古置,治河州(后改为路,今甘肃临夏市)。辖境相当今青海省黄河以南的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