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人作诗,规定为突出主题所常常用到的字或事不许用,谓之“禁体”。起自宋代欧阳修。他在汝阴作太守时,曾“因雪会客赋诗,诗中玉、月、梨、梅、练、白、舞、鹅、鹤、银等事,皆请勿用”;苏轼作诗称之为“白战不许
源见“东阁招贤”。指招纳贤才之所。唐寒山《诗》之一二四:“急须归去来,招贤阁未启。”
源见“黄霸治郡”。指官吏的突出政绩。唐杜牧《早春寄岳州李使君》诗:“分符颍川政,吊屈 洛阳才。”冯集梧注:“《黄霸传》:为颍川太守,得吏民心,治为天下第一。”
《诗经.郑风.缁衣》:“缁衣之宜兮,敝、予又改为兮。适子之馆兮,还、授予子之粲兮。……缁衣之蔗兮,敝、予又改为作兮。适子之馆兮,还、予授子之粲兮。”《缁衣序》:“缁衣,美武公也。父子并为周司徒,善于其
同“宣室问鬼神”。唐方干《送郑端公》诗:“圣主伫知宣室事,岂容才子滞长沙。”
元.脱脱等《宋史.刑法志.户婚》:“诸男女议婚,有以指腹割衿为定者,禁之。”指腹,双方父母为腹中尚未出生的婴儿预订婚姻。衿:襟。割衿:割掉男女幼儿的衣襟,各执一方做为订婚凭证。“指腹割衿”指为尚未出生
源见“青藜照阁”。借指勤学苦读。清钱谦益《棹歌十首为豫章刘远公题扁舟江上图》诗:“卯金之子有文章,太乙燃藜下取将。”【典源】 晋·王嘉《拾遗记》卷六:“刘向于成帝之末,校书天禄阁,专精覃 (tan)
叩:敲击。胫:小腿。 用手杖敲打他的小腿。 原指孔子对原壤的责罚。后也表示一般对人的责罚。语出《论语.宪问》:“原壤夷俟,子曰:‘幼而不孙弟,长而无述焉,老而不死,是为贼。’以杖叩其胫。”柳亚子《
如狼之暴。形容酷吏。汉代王褒《四子讲德论》:“处位而任政者,皆短于仁义,长于酷虐,狼挚虎攫,怀残秉贼。其所临莅,莫不肌栗慑伏。”挚:通“鸷”,凶猛。攫:夺取。
雕刻冰块,比喻徒劳无功。汉代桓宽《盐铁论.殊路》:“故内无其质,而外学其文,虽有贤师良友,若画脂镂冰,费日损功。”参见“画脂镂冰”条。【词语镂冰】 汉语大词典:镂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