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院鹊巢
法院树上有乌鹊的巢,喻法院里没有讼狱之事。明代丘浚《大学衍义补.慎刑》:“开元二十五年,大理少卿奏:“今岁天下断死刑五十八人,大理狱院由来相传,杀气太盛,乌雀不栖。今有鹊巢其树,百官以为几致刑措,上表称贺。’”
法院树上有乌鹊的巢,喻法院里没有讼狱之事。明代丘浚《大学衍义补.慎刑》:“开元二十五年,大理少卿奏:“今岁天下断死刑五十八人,大理狱院由来相传,杀气太盛,乌雀不栖。今有鹊巢其树,百官以为几致刑措,上表称贺。’”
源见“东阁招贤”。谓招贤纳才之地。元范梈《赠李提举之官豫章》诗:“公孙阁下士,多似鲁诸生。”
南朝宋.范晔《后汉书.承宫传》:“承宫,字少子,瑯邪姑幕人也。少孤,年八岁,为人牧豕。乡里徐子盛者,以《春秋经》授诸生数百人。宫过息庐下,乐其业,因就听经,遂留门下。为诸生拾薪,执苦数年,勤学不倦。”
《淮南子.说山训》:“楚王有白猿,王自射之,则搏矢而熙。使养由基射之,始调弓矫矢,未发而猿拥柱号矣。”春秋时,楚大夫养由基射猿,搭箭未发,猿则惊恐而哀号。后因用作称美箭术的典故。唐.李白《送外甥郑灌从
谓悲痛过后追思所遭痛苦倍觉伤心。宋文天祥《指南录后序》: “死生昼夜事也,死而死矣,而境界危恶,层见错出,非人世所堪,痛定思痛,痛如何哉? ” ●唐韩愈《与李翱书》: “仆在京城八九年,无所取资,日求
源见“留侯借箸”。指出谋献策。《老残游记》七回:“借箸代筹一县策,纳楹闲访百城书。”连动 借用筷子作为筹码。形容代他人谋划策略。《史记·留侯世家》:“汉王曰:‘何哉?’张良对曰:‘臣请借前箸为大王筹之
见〔兵者凶器,不得已而用之〕。偏正 没有其他办法,只好用这个办法。《六韬· 文韬·兵道》:“圣王号兵为凶器,~。”△多用于情状方面。【词语不得已而用之】 成语:不得已而用之汉语大词典:不得已而用之
《汉书.魏相传》:“魏相字弱翁。……复有诏守茂陵令,迁扬州刺史。考案郡国守相,多所贬退。相与丙吉相善,时吉为光禄大夫,与相书曰:‘朝廷已深知弱翁治行,方且大用矣。愿少慎事自重,臧器于身。’相心善其言,
《文选》卷四晋.左太冲(思)《蜀都赋》:“夫蜀都者,盖兆基于上世,开国于中古。”晋.刘逵注:“扬雄《蜀王本纪》曰:‘蜀王之先,名蚕丛、柏濩、鱼凫、蒲泽、开明,是时人萌,椎髻左言,不晓文字,未有礼乐。从
同“江妃玉佩”。明杨珽《龙膏记.投膏》:“但愿折上林之花,安敢望江皋之佩。”
源见“信陵虚左”。谓礼贤下士。明许自昌《水浒记.谋成》:“谁料你浪得虚名,那里肯虚左夷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