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历史典故>死得其所

死得其所

所,处所。得其所,得到应有的归宿。死得是地方,即指有意义,有价值。语本北魏张普惠。张普惠,字洪赈,常山九门(今河北正定)人,专心坟典,受士人称赞。作谏议大夫时,当朝灵太后的父亲司徒胡国珍亡故后谥号“太上秦公”,普惠认为前代帝后的父亲从未加以“太上”之号,上表劝道:“《礼记》曰:‘天无二日、土无二王……尊无二上……’。”指出尊父为“太上”是帝王的大礼。于是太后亲到胡宅,召集王公及五品以上官员议定,并派使者召来普惠。任城王澄等参与议定的人,都因肃宗年幼灵太后当朝执政相顺从,并且与普惠辩论,然而普惠抗争不惧,应对如流,但最终群臣仍以“请依前诏”上奏。只是,太后也没降罪普惠。最初普惠被召时,使者伫立催促,他几个儿子忧惧涕泣,普惠正言劝解说:“我执掌谏议的职责,如不言人所难言,不谏人所难谏,就是唯诺小人,旷官尸禄。人皆有死,如死得其所,有什么可遗憾的!”等到他平安回家,亲朋都为他的幸运,向他表示祝贺。中山杜弼更写信赞惠道:“虽向难锋至,而应对响出……终使庶僚拱默。虽不见用于一时,固已传美于后代。”

【出典】:

魏书》卷78《张普惠传》1735页:“初,普惠被召,传诏驰骅骝马来,甚迅速,伫立催去,普惠诸子忧怖涕泣。普惠谓曰:‘我当休明之朝,掌谏议之职,若不言所难言,谏所难谏,便是唯唯,旷官尸禄。人生有死,死得其所,夫复何恨。然朝廷有道,汝辈勿忧。’及议罢,旨劳还宅,亲故贺其幸甚。”

【例句】:

金史·忠义传一》:“国家有难,在朝者死其官,守郡邑者死城郭,治军旅者死行阵……皆其所也。故死得其所,则所欲有甚于生者焉。” 明·罗贯中《三国演义》37回:“贤哉徐母……伏剑同流,断机堪伍,生得其名,死得其所。贤哉徐母,流芳千古。” 明·李贽《焚书·何心隐论》:“死得其所,公又何辞焉?”


述补 得其所,得到合适的地方。指死得有意义、有价值。语本《左传·文公二年》:“瞫曰:‘吾未获死所。’”郭沫若《革命春秋·北伐途次》:“他们的血是有代价的,他们~,是死而无憾。”△褒义。多用于形容死得有价值。↔死无葬身之地 虚生浪死


【词语死得其所】  成语:死得其所汉语词典:死得其所

猜你喜欢

  • 斩蛟刺虎

    源见“周处杀三蛟”。喻指勇于为民除害。宋苏轼《张作诗送砚反剑乃和其诗卒以剑归之》:“斩蛟刺虎老无力,带牛佩犊吏所呵。”

  • 花邑观风

    源见“河阳一县花”。指出任县令。明沈鲸《双珠记.刑逼成招》:“下官荆湖道 郧县县令周文是也……牛刀试政,花邑观风。”

  • 俱收并蓄

    亦作“兼收并蓄”。指不分好坏,一律收罗存蓄。唐代韩愈《进学解》:“玉札丹砂,赤箭青芝,牛溲马勃,败鼓之皮,俱收并蓄,待用无遗者,医师之良也。”玉札:一名玉屑,又名琼浆。丹砂:朱砂。赤箭:天麻。青芝:青

  • 刘郎才气

    源见“元龙高卧”。刘郎,指刘备。谓怀大志有知世之明。宋辛弃疾《水龙吟.登建康赏心亭》词:“求田问舍,怕应羞见,刘郎才气。”清龚自珍《己亥杂诗》之二一五:“一事避君君匿笑,刘郎才气亦求田。”

  • 采兰赠药

    《诗.郑风.溱洧》:“士与女,方秉蕑兮。”毛传:“蕑,兰也。”又:“维士与女,伊其相谑,赠之以勺药。”毛传:“勺药,香草。”后因以“采兰赠药”谓男女互赠礼物以示爱慕。旧时亦视为淫佚之行。清陈其元《庸闲

  • 掘宝剑

    同“掘狱”。唐韩愈《赴江陵途中寄赠翰林三学士》诗:“雷焕掘宝剑,冤氛消斗牛。兹道诚可尚,谁能借前筹?”

  • 诚悬笔谏

    诚悬,唐柳公权之字。柳公权借谈书法向皇帝进谏。后以此典赞誉刚正不阿,直言善谏。柳公权(778-865年)字诚悬,京兆华原(今陕西耀县)人,著名书法家。历仕穆、敬、文、武、宣诸朝,官至太子少师,封河东郡

  • 舞刘琨

    同“舞荒鸡”。唐谭用之《秋宿湘江遇雨》诗:“江上阴云锁梦魂,江边深夜舞刘琨。”

  • 中听

    《书.吕刑》:“民之乱,罔不中听狱之两辞。”孔传:“民之所以治,由典狱之无不以中正听狱之两辞。”后以指治狱得当。《晏子春秋.问下七》:“节欲则民富,中听则民安。”【词语中听】   汉语大词典:中听

  • 王浚爱旌旗

    《晋书.王浚传》:“浚(按:即王濬)博涉坟典,美姿貌,不修名行,不为乡曲所称。晚乃变节(指改变了原来的性情行为),疏通亮达,恢廓有大志。尝起宅,开门前路广数十步。人或谓之何太过,浚曰:‘吾欲使容长戟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