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.栾布列传》:“孝文时,(栾布)为燕相,至将军。……于是尝有德者厚报之,有怨者必以法灭之。吴楚反时,以军功封俞侯,复为燕相。燕齐之间皆为栾布立社,号曰‘栾公社’。”西汉栾布由奴隶当了将军,又封为
同“过虎溪”。清张岱《西湖寻梦.风篁岭》:“苏子瞻访辨才于龙井,送至岭上。左右惊曰:‘远公过虎溪矣。’”
老天爷对人无所偏袒,专门辅助有德之人。 旧时歌颂天道正直无私。语出《左传.僖公五年》:“臣闻之,鬼神非人实亲,惟德是依。故《周书》曰:‘皇天无亲,惟德是辅。’”杨伯峻注:“此《逸书》文,伪古文採入《
清.褚人获《坚瓠集.耳谈》:新都殷司徒家,掘地得古冢。冢砖长五寸许,皆有字,云:歙东肖司马碧葬。汪伯玉曰:“凡死忠而不得尸者,得血以葬,曰碧葬。本苌弘血化碧之义。”死忠:忠贞而死。苌(音cháng)弘
同“补天”。《南史.梁元帝纪》:“凿河津于孟门,百川复启;补穹仪以五石,万物再生。”
同“下里巴人”。汉陈琳《答东阿王笺》:“夫听《白雪》之音,观《绿水》之节,然后东野《巴人》,蚩鄙益著。”并列 指古代楚国的通俗歌曲。又称“下里巴人”。汉·陈琳《答东阿王笺》:“夫听白雪之音,观绿水之节
北魏.杨衒之《洛阳伽蓝记.城西》:“(洛阳)孙岩,娶妻三年,妻不脱衣而卧。岩因怪之,伺其睡,阴解其衣,有毛尾长三尺,似野狐尾。岩惧而出之。妻临去,将刀截岩发而走。邻人逐之,变成一狐,追之不得。其后,京
《礼记.内则》:“〔子生三月〕父执子之右手,咳而名之。”陆德明释文:“孩字又作咳。”后因以“孩名”指婴儿时期。唐元稹《招讨镇州制》:“因念自孩名之逮于羁丱,十三年不能为成人,岂忍一朝之忿,驱而杀之。”
《野叟曝言》第六十七回:“众人都道说那里话,王子犯法,庶民同罪,这事因奸杀命的事,既犯到宫,还有活命的吗。”本指王孙公子犯了法,应和一般庶民百姓同样处以罪罚。意谓在王法面前,不论王子还是平民是平等的。
源见“博浪飞椎”。指舍身报国复仇的志士。清米汉雯《满江红》词:“叹一般,有志事无成,沙中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