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历史典故>同仇敌忾

同仇敌忾

忾,愤恨,愤怒。同仇敌忾,指共同一致地抱着对敌人的无比仇恨和愤怒。公元前506年,吴王阖庐率师攻楚,长驱直入,七战破郢,楚昭王逃亡在外,楚臣申包胥步行至秦国首都咸阳,于宫门外痛器七天七夜,使得秦康公十分感动,为赋《无衣》,答应出兵相助。诗中称,谁说当兵无衣穿,我和你共穿一件袍。国家发兵去作战,咱们来修戈和矛,共同把敌人来打倒。又公元前623年,卫国宁武子出使鲁国。鲁文公设宴招待并在宴会上不适当地演奏周天子招待诸侯的乐曲,因此宁武子没有赋诗回答。鲁文公派人私下加以探问,宁武子告诉他,《湛露》是天子宴享诸侯之乐,表示诸侯应对天子效命,把天子所痛恨的人作为敌人,而且献上自己的功劳。……现在我来通使贵国,以保持两国友好,承君王赐宴,岂敢以诸侯自居,触犯大礼以自取罪过。

【出典】:

诗经·秦风·无衣》:“岂曰无衣,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。与子同仇。”

【例句】:

左传·文公四年》:“卫宁武子来聘,公与之宴,为赋《湛露》及《彤弓》。不辞,又不答赋。使行人私焉。对曰:‘臣以为肄业及之也。昔诸侯朝正于王,于是乎赋《湛露》,则天子当阳,诸侯用命也。诸侯敌王所忾,而献其功,王于是乎赐之彤弓一,彤矢百,弓矢千,以觉报宴。今陪臣来继旧好,君辱贶之,其敢于大礼以自取戾?’” 清·梁章钜《归田琐记·讷亲》:“金川云小丑,而老师糜饷,克捷无期,凡在臣子,皆有同仇敌忾之念。” 清·魏源《寰海十首》之十:“同仇敌忾士心齐,呼市俄闻十万师。”


并列 同仇,共同对敌。忾,愤恨。怀着同样的仇恨共同对敌。语本《诗经·秦风·无衣》:“修我戈矛,与子同仇。”又《左传·文公四年》:“诸侯敌人所忾而献其功。”蔡敦祺《林则徐》(上):“虽说船坚炮利,但若我大清官民~,拼死一战,不令登岸,他船上水尽粮绝,不用我军杀他他渴也渴死,饿也饿死了。”※忾,不读作qì。△褒义。多用于对敌斗争方面。→同心戮力 ↔同室操戈。也作“敌忾同仇”。


同仇敌忾”表示对敌人共同一致地仇恨与愤怒。

“同仇”,共同仇恨,这很明白。为什么说同仇 “敌忾”呢? “敌忾”何义?

“忾”,从心、从气,谓气满胸臆,引申有 “愤怒”义。《说文·心部》: “忾,大息貌。”段注: “大息者,呼吸之大者也。”人在激愤时,呼吸急促,故有 “大息”的样态,这便是 “忾”所表示的意义。

左传·文公四年》: “诸侯敌王所忾,而献其功。”杜预注:“敌,犹当也; 忾,恨怒也。”知 “敌忾”为 “当恨怒”之义。

同仇敌忾”简言之为 “同仇当愤怒”。此语中 “敌”非 “仇敌”义,乃 “应当”义。


【词语同仇敌忾】  成语:同仇敌忾汉语词典:同仇敌忾

猜你喜欢

  • 拾人涕唾

    义同“拾人牙慧”。喻蹈袭他人言论、意见的余绪。宋代严羽《沧浪诗话.答吴景仙书》:“仆之《诗辨》……是自家闭门凿破此片田地,即非傍人篱壁,拾人涕唾得来者。”述宾 比喻抄袭、重复别人的言论或意见。宋·严羽

  • 车笠盟

    《初学记》卷十八引晋.周处《风土记》:“越俗性率朴,初与人交有礼,封土坛,祭以犬鸡,祝曰:‘卿虽乘车我戴笠,后日相逢下车揖。我步行,卿乘马,后日相逢卿当下。’”乘车,乘马;戴笠,步行;一富贵,一贫贱,

  • 章甫荐履

    汉代贾谊《吊屈原赋》:“章甫荐履,渐不可久兮。”章甫:帽子。荐:垫。履:鞋子。本来戴在头上的却垫在脚下,比喻倒行逆施。主谓 章甫,成年男子戴的一种礼帽;荐,草席,这里引申为铺垫。帽子被垫在鞋子下。比喻

  • 以此攻城,何城不克

    此:指军事或政治力量。 用这样的实力来攻城,哪个城攻克不了? 用反诘的语气,强调某方实力之强。语出《左传.僖公四年》:“齐侯曰:‘以此众战,谁能御之?以此攻城,何城不克?’”明.钱轵《甲申传信录》

  • 谋野

    源见“适野谋”。指策划于野外。明陈子龙《杂诗》之三:“谋野愧良筹,循荒适孤尚。”清曾国藩《李勇毅公神道碑》:“与胡文忠公并辔谋野,周览形势。”【词语谋野】   汉语大词典:谋野

  • 锥脱囊中

    源见“毛遂自荐”。喻才能显露。清查慎行《邯郸怀古》诗:“符来袖里围方解,锥脱囊中事竟成。”

  • 琵琶别抱

    唐.白居易《琵琶行》:“千呼万唤始出来,犹抱琵琶半遮面。……门前冷落鞍马稀,老大嫁作商人妇。”白居易在《琵琶行》中描写的是一个教坊弹琵琶的女子沦落天涯的悲惨人生。她在年轻的时候,也曾名盛一时,“十三学

  • 贯索

    《晋书.天文志上》:“贯索九星在其(七星)前,贱人之牢也……牢口一星为门,欲其开也。九星皆开,天下狱烦;七星见,小赦;六星、五星见,大赦。”后以“贯索”代指牢狱。明赵南星《明山西右布政使王君墓志铭》:

  • 老墙东

    源见“墙东”。指长期隐居。宋王质《水调歌头》词:“一任画麟阁,吾自老墙东。”

  • 射策

    汉代考试取士方法之一。由主试者事先拟试题,写在简策上,分为甲乙两科,列置案上。应试者随意选取,当场据题作答。主试者按题目难易和所答内容而定优劣。后以此为典,泛指考试。【出典】:《汉书》卷78《萧望之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