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
不事奉王侯,乐意做自己愿做的事,以保持自身品德的高尚。语出《易.蛊》:“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。”晋.葛洪《抱朴子.嘉遁》:“是以高尚其事,不仕王侯,存夫爻象,匹夫所执,延州守节,圣人许焉。”也单引 ① 〔不事王侯〕。元.王子一《误入桃源》一折:因此上不事王侯,不求闻达,隐姓埋名做庄家,学耕稼。”
不事奉王侯,乐意做自己愿做的事,以保持自身品德的高尚。语出《易.蛊》:“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。”晋.葛洪《抱朴子.嘉遁》:“是以高尚其事,不仕王侯,存夫爻象,匹夫所执,延州守节,圣人许焉。”也单引 ① 〔不事王侯〕。元.王子一《误入桃源》一折:因此上不事王侯,不求闻达,隐姓埋名做庄家,学耕稼。”
见“眼中疔,肉中刺”。柳建伟《苍茫冬日·天凉好个秋》:“赌场老板早把他视作~。于是,许多人一起捉他的袁大头。”【词语肉中刺,眼中钉】 成语:肉中刺,眼中钉汉语大词典:肉中刺,眼中钉
《列子.汤问》:“师襄乃抚心高蹈曰:‘微矣,子之弹也!虽师旷之清角,邹衍之吹律,亡以加之。’”晋.张湛注:“北方有地,美而寒,不生五谷,邹子吹律暖之,而禾黍滋也。”据传说,中国北方有地,气候寒冷,不生
同“九折路”。宋魏了翁《临江仙.送袁黎州枏》词:“九折 邛峡浑可事,不妨叱驭先驱。”
同“抱玉泣血”。元马臻《述怀五十韵》:“献璞悲和泣,辞金忆震贤。”
“小杖则受,大杖则走”之省。谓轻打就忍受过去,重打就逃走。旧时认为这是子女受到父母惩罚时应有的孝顺态度。《孔子家语.六本》:“小棰则待过,大杖则逃走。”宋.陆九渊《经德堂记》:“舜小杖则受,大杖则走,
旧题春秋.孙武《孙子.九地》:“投之亡地而后存,陷之死地然后生。”孙武所谓“死地”,指客观条件于己不利之所。正因为身处死地,则必有拚死奋争,这样就可能争取到取胜的转机。后因用为用兵善于利用不利条件之典
源见“三语掾”。指“将无同”三字。后以指应对隽语。唐白居易《李?可京兆府户曹制》:“宜乎以三语自试,以一同自效。”宋苏轼《次韵道潜留别》:“异同更莫疑三语,物我终当付八还。”【词语三语】 汉语大词
同“鱼化龙”。唐 陈标《赠元和十三年登第进士》诗:“眼看鱼变辞凡水,心逐鹦飞出瑞风。”
战国.庄周《庄子.逍遥游》:“上古有大椿者,以八千岁为春,八千岁为秋。”元代脱脱等《宋史.窦仪传》:“仪学问优博,风度峻整。弟俨、侃、偁、僖皆相继登科。冯道与禹钧有旧,尝赠诗,有‘灵椿一株老,丹桂五枝
南朝梁.孙柔之《瑞应图》曰:“玉马者,瑞器也,王者清明笃贤则至。”(据《初学记》卷九引)《文选》卷四十南朝梁.任彦升(昉)《百辟劝进今上笺》:“是以玉马骏奔,表微子之去。”唐.李善注:“《论语比考谶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