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詹同
徽州府婺源人,初名书,字同文。元末以茂才异等举,除郴州学正。陈友谅用为翰林学士承旨。朱元璋下武昌,召为国子博士,赐名同。官至吏部尚书兼学士承旨,与宋濂等修《日历》,为总裁官。书成,致仕。卒谥文敏。有《天衢吟啸集》、《海岳涓埃集》。
- 窦叔向
窦叔向[唐](约公元七六九年前后在世)字遗直,京兆金城人。(旧唐书作扶风平陵人。此从新唐书)学识:文学家。家庭出身:官宦之家,同昌司马窦亶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唐代宗大历四年前后在世。以工诗称。大历初,登进士第。少与常衮同灯火,及衮为相,引擢左拾遗,内供奉。及坐贬,亦出为溧水令。卒,赠工部尚书。五子群、常、牟、庠、巩,皆工词章,有《联珠集》行于时。叔向工五言,名冠时辈。集七卷,今存诗九首。《新唐书艺文志》传于世。代表作品:《贞懿皇后挽歌》、《夏夜宿表兄话旧》等。
- 陈纪
陈纪(1254—1345),字景元,号淡轩,一号陵交,东莞(今属广东)人。南宋末年诗人、词人。领咸淳九年(1273年)乡荐,咸淳九年(1273年)与兄陈庚同登进士,官通直郎。宋亡后,不仕,与赵必襐、赵时清等隐于乡中,诗酒酬唱。
- 钱珝
钱珝(xǔ许),字瑞文,吴兴人,吏部尚书徽之子,钱徽之孙,善文词。
- 张志和
张志和(732年—774年?),字子同,初名龟龄,号玄真子。祁门县灯塔乡张村庇人,祖籍浙江金华,先祖湖州长兴房塘。张志和三岁就能读书,六岁做文章,十六岁明经及第,先后任翰林待诏、左金吾卫录事参军、南浦县尉等职。后有感于宦海风波和人生无常,在母亲和妻子相继故去的情况下,弃官弃家,浪迹江湖。著作有《玄真子》十二卷三万字,《大易》十五卷,有《渔夫词》五首、诗七首传世。
- 元顺帝
孛儿只斤·妥懽帖睦尔(ToghonTemür,蒙古语意为“铁锅”,1320年—1370年),元朝第十一位皇帝,蒙古帝国第十五位大汗。也是元朝作为全国统一政权的最后一位皇帝,元明宗长子,元宁宗长兄。至顺四年(1333年)六月初八即位于上都。至正十一年(1351年)爆发了元末农民起义。至正二十八年(1368年)闰七月,明军进攻大都,妥懽帖睦尔出逃,蒙古退出中原,元朝对全国的统治结束。至正三十年(1370年)四月二十八日,妥懽帖睦尔驾崩于应昌,享年五十一岁。庙号惠宗,蒙古汗号为“乌哈噶图汗”。明朝为其上尊号为“顺帝”,民间又称其为至正帝、庚申帝、庚申君等。
- 周昌龄
周昌龄,字汝延,号介石。东莞人。郁子。明武宗正德间布衣。事见民国张其淦《东莞诗录》卷一一。
- 路温舒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- 韩兰英
名或作蔺英。南朝齐吴郡妇人。有文辞。宋孝武帝时,因献《中兴赋》受赏识,入宫。明帝时为宫中职僚。入齐,武帝以为博士,教六宫书学,以年老多识,呼为“韩公”。
- 陈东甫
「陈东甫」生平不详。吴兴(今属浙江)人。与谭宣子、乐雷发交友赠答。见《阳春白雪》卷六谭宣子《摸鱼儿》题序及乐雷发《雪矶丛稿》。存词三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