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路温舒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- 李中
五代南唐诗人,生卒年不详,大约920-974年在世。字有中,江西九江人。仕南唐为淦阳宰。有《碧云集》三卷,今编诗四卷。《郡斋读书志》卷四著录《李中诗》二卷。另《唐才子传校笺》卷十有其简介。《全唐诗》编为四卷。人毕生有志于诗,成痴成魔,勤奋写作,自谓“诗魔”,创作了大量的诗篇佳作。与诗人沈彬、孟宾于、左偃、刘钧、韩熙载、张泊、徐铉友好往来,多有唱酬之作。他还与僧人道侣关系密切,尤其是与庐山东林寺僧人谈诗论句。与庐山道人听琴下棋。反映了当时崇尚佛道的社会风气。
- 苏舜钦
苏舜钦(1008—1048)北宋诗人,字子美,开封(今属河南)人,曾祖父由梓州铜山(今四川中江)迁至开封(今属河南)。曾任县令、大理评事、集贤殿校理,监进奏院等职。因支持范仲淹的庆历革新,为守旧派所恨,御史中丞王拱辰让其属官劾奏苏舜钦,劾其在进奏院祭神时,用卖废纸之钱宴请宾客。罢职闲居苏州。后来复起为湖州长史,但不久就病故了。他与梅尧臣齐名,人称“梅苏”。有《苏学士文集》诗文集有《苏舜钦集》16卷,《四部丛刊》影清康熙刊本。198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《苏舜钦集》。
- 周洎
(?—1185)台州临海人,字子及。孝宗乾道二年进士。淳熙五年复中博学宏词科。差江东宪司干官,除太学正。见帝具论内侍王抃之奸,遂逐抃在外宫观。除国子监主簿,论边事累数千言,纤悉指画,如目见无遗。将召试馆职,得暴疾卒。
- 张起岩
(1285—1353)济南人,字梦臣,号华峰。博学能文,尤工篆隶。初以察举为福山县学教谕,一度摄县事,听断明允。仁宗延祐二年进士第一,除同知登州事。改集贤修撰,历国子监丞、监察御史。丞相倒刺沙诬陷御史台臣,力争于泰定帝前,事乃得释。历侍御史、燕南廉访使,搏击豪强,不少容贷。顺帝时诏修辽、金、宋三史,入翰林为承旨,充总裁官。以熟于金代掌故及宋儒道学原委,于史稿多所改正。史成致仕。有《华峰漫稿》、《华峰类稿》、《金陵集》
- 王仁辅
王仁辅,字文友,巩昌(今甘肃省陇西县)人。两娶皆吴人,故多知吴中山水人物,作无锡县志二十八卷,侨居无锡梅里乡祗陀村(今东亭乡长大夏村),终年61岁。无子,门人倪瓒赡之终其身,死为之服址丧而葬。
- 冯小青
冯小青,名玄,字小青。明代万历年间南直隶扬州(今属江苏)人。嫁杭州豪公子冯生妾。讳同姓,仅以字称。工诗词,解音律。为大妇所妒,徙居孤山别业。亲戚劝其改嫁,不从,凄怨成疾,命画师画像自奠而卒,年十八。
- 左宗植
(1804—1873)湖南湘阴人,字仲基,一字景乔。左宗棠兄。道光十二年举人,官内阁中书。与宗棠同有名于时。诗尚朴忌巧,精天文。有《慎庵诗钞、文钞》。
- 朱瑶
朱瑶,字昆英,一字乐天,汾阳人。诸生。有《萤窗草堂诗集》。
- 李群玉
李群玉(808~862),字文山,唐代澧州人。澧县仙眠洲有古迹“水竹居”,旧志记为“李群玉读书处”。李群玉极有诗才,他“居住沅湘,崇师屈宋”,诗写得十分好。《湖南通志·李群玉传》称其诗“诗笔妍丽,才力遒健”。关于他的生平,据《全唐诗·李群玉小传》载,早年杜牧游澧时,劝他参加科举考试,并作诗《送李群玉赴举》,.但他“一上而止”。后来,宰相裴休视察湖南,郑重邀请李群玉再作诗词。他“徒步负琴,远至辇下”,进京向皇帝奉献自己的诗歌“三百篇”。唐宣宗“遍览”其诗,称赞“所进诗歌,异常高雅”,并赐以“锦彩器物”,“授弘文馆校书郎”。三年后辞官回归故里,死后追赐进士及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