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边元鼎
边元鼎(约公元1165年前后在世)字德举,丰州(治今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镇)人,状元边贯道第三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金世宗大定五年前后在世。十岁能诗,资禀疏俊,诗文有高意,多有佳句为人传诵,为时辈所不及。与兄元勋、元恕俱有时名,号“三边”。天德三年(1151)进士,以事停铨。世宗即位,张浩表荐供奉翰林,出为邢州幕官。复坐诬累,遂不复仕。
- 窦弘余
窦弘余(生卒年不详),扶风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)人,一作京兆金城人。窦常之子。武宗会昌元年(841)为黄州刺史。事迹参《窦氏联珠集·窦常传》、《剧谈录》卷下、《嘉定赤城志》卷八。存词一首,据《剧谈录》津逮本录入,校以四库本,并参校守山本《唐语林》、董本、清钞本《青琐高议》。
- 赵汝楳
赵汝楳,商王元份七世孙,资政殿大学士善湘之子。理宗时官至户部侍郎。有《周易辑闻》六卷、附《易雅》一卷、《筮宗》一卷(内府藏本)。
- 黎廷瑞
黎廷瑞(1250年~1308年),字祥仲,鄱阳(今江西波阳)人。度宗成淳七年(1271)赐同进士出身,时年二十二。授肇庆府司法参车,需次未上。宋亡,幽居山中十年,与吴存、徐瑞等遥。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(1286),摄本郡教事。凡五年。退后不出,更号俟庵。武宗至大元年卒。有《芳洲集》三卷,收入清史简编《鄱阳五家集》中。事见本集卷首小传。
- 路温舒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- 戴天锡
天锡一名锡,字祖禹,山阴人。官会稽学正。
- 张仁溥
五代后唐时任隰州大宁县丞。《全唐诗》存诗1首。
- 朱经
字恭庭,江南宝应人。诸生。著有《燕堂诗钞》。
- 吴锡畴
(1215—1276)徽州休宁人,字元伦,一作元范,号兰皋。吴儆从孙。精研理学。有《兰皋集》。
- 李林甫
李林甫(683年-753年1月3日),小字哥奴,祖籍陇西,唐朝宗室、宰相,唐高祖李渊堂弟长平肃王李叔良曾孙,画家李思训之侄。李林甫出身于唐朝宗室郇王房,早年历任千牛直长、太子中允、太子谕德、国子司业、御史中丞、刑部侍郎、吏部侍郎、黄门侍郎,后以礼部尚书之职拜相,加授同三品。李林甫担任宰相十九年,是玄宗时期在位时间最长的宰相。他大权独握,蔽塞言路,排斥贤才,导致纲纪紊乱,还建议重用胡将,使得安禄山做大,被认为是使唐朝由盛转衰的关键人物之一。